沧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组织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沧民字〔2015〕4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组织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现结合通知精神和我局有关规章制度,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会议请销假制度
接到会议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会议。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不得擅自更换参会人员,更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一般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在会前履行会议签到手续,按会务组织人员指定位置就坐,如未指定座位的,按照“靠前集中”原则就坐。会议组织人员要保存好签到表,做好引导工作,组织好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要集中精力听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严禁擅自离开会场。
三、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机关各科室在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时,要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组织会议,应提前做好参会人员通知、设备调试等工作。要按要求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增减,要及时通知参会领导和单位,如需新闻媒体参加提前通知,确保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效果。
四、确保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上级部门的会议,要及时、完整、准确地将会议情况报分管局领导,重要事项报告局长并同时告知办公室。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证今后上级工作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政令畅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沧州市民政局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