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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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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00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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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0-07-03

  • 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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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沧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发挥民间河长制作用,推进河湖生态保护社会共治格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7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建立了全面的河湖长制组织制度体系、督察考核体系、信息技术体系,开展了河湖清理行动,全面解决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保护,我市于2018年在全省率先聘请民间河长,成立了河北省首家民间河湖长行动中心,社会上一大批志愿者应召加入到全市巡河护河活动中来,全市志愿者力量不断增强,民间河长河湖巡查等活动全面有序展开,成为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的有效助力,也营造了全社会爱水、护水、管水、治水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民间护河力量良性发展,市河湖长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河长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对民间护河队伍发展进行规范化引领。同时,通过聘请记者河长、红领巾河长、巾帼河长,创新民间河长队伍类型,拓宽爱河护河工作途径,发展壮大民间志愿护河力量。2019年,市河湖长办又联合团市委组织开展了“争做河小青、保护母亲河”青年大学生志愿巡河活动,来自沧州师范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的100多名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全年共组织志愿护河活动120多次,参与人数达到3万多人,全社会共建共享美丽河湖的氛围日渐浓厚。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民进沧州市委提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培育发展民间河长队伍,壮大志愿巡河护河力量,推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河流治理保护中来,努力构建人人珍惜河湖、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贡献力量。一是壮大民间河长队伍。我们将拓宽民间河长选聘形式,在记者河长、巾帼河长、红领巾河长的基础上,探索研究聘请文化河长,企业河长,进一步壮大民间河长队伍,真正打造一支认真、负责的志愿护河力量。二是组织开展护河活动。我们将会同民间河长,组织开展一系列爱河、护河志愿活动,推动民间河长爱河护河活动常态化,让民间河长成为官方河长的好助手。三是发展志愿护河力量。我们将继续会同团市委等部门,进一步发展社会志愿护河力量,壮大“河小青”队伍,吸引社会上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护河队伍中来。四是抓好河湖系统治理。加强控源头截污、联防联治,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河流综合治理,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五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最美河长”评选活动,联合中央和省市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民间河长故事,弘扬社会正能量。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支持。

沧州市水务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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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