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0/0019883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0-07-03
-
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答复
崔清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位于九河下梢,属于严重资源性缺水地区,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沧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沧州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积极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大力实施外流域调水,全面开展河湖清理行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水污染状况,改善了水生态环境。
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认真落实《沧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开展了沧州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摸清我市水资源状况,编制沧州水资源利用及水系水网规划,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下一步围绕水资源强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按照再生水、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的先后顺序,能使用再生水的优先配置再生水源,除生活饮用水外,一律不予以批准深层地下水,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禁止建设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二是严格取水许可水量核定。结合取水户近几年计量监测取用水量和水资源税缴纳情况,综合考虑取水户需水说明、用水计划、节水水平与退水情况等,科学、合理、从严核定取水许可量。三是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水量在线监测,到2020年底,年取水1万方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户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并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严格控制取用水量。四是推进取水井关停,今年对全市取水井进行了全面排查,截止6月25日,全市共有取水井60192眼。下一步将制定取水井关停方案,到2022年底,工业企业、生活取水深井基本全部关停,农业灌溉取水井应关尽关。
二、加强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
一是加强节水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普及节水知识,联合团市委开展“节水护水、青春同行”宣传教育活动,让节水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机关,树立全社会节水、护水、惜水的强烈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节水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河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沧州市节水行动实施计划》、《沧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非法取水、超计划用水、超定额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用水户法人或负责人开展联合惩戒。三是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对超过取用水定额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树立节水标杆,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实现节水与增效双促进。四是加强再生水利用。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节约用水办法》、《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为非常规水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市再生水利用率不断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提升污水处理指标,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的政策制度,推进我市工业循环水利用、园林绿化、道路喷洒、市政杂用等使用再生水。
三、深化水资源税改革
对取用水户实行以量计征,严格核定取水量,对取用地下水、高耗水行业等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用水户严格核定并下达用水计划,对超用水计划根据超量程度按照2-3倍征收水资源税,通过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倒逼企业增强节水意识,加强用水管理,减少取用水量,从而减少污水排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
沧州市水务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