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按照《沧州市政府系统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庆瑞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长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树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春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长助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田汝湛 党组成员、调研员
成 员:李长生 办公室主任
张乐华 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李 强 人事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明 亮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于顶秋 安置科科长
王 毅 救灾科科长
王清玉 社会事务科科长
卞国齐 基层民政指导科科长
崔瑞智 社会救助科科长
王 晶 监察室主任
李相祯 地名办公室主任
肖俊霞 福利生产办主任
姚 琪 老干部科科长
董启东 财务科副科长
辛书学 优抚科副科长
田汝湛同志为本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管理者代表,负责本局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日常工作;确保在全局内提高满足服务对象要求的意识;确保各项质量活动得到规范实施和改进;向局长报告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绩效及改进的需求;负责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田汝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长生同志兼任,成员为各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机关标准化文件的形成;机关标准化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科室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同时作为本局的内部审核人员,负责组织或参与本局内审各项工作。
沧州市民政局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