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2013-2014年度全市县城建设奖励的公示

2015/06/18 2.0w 阅读 382 点赞

根据《沧州市县城建设奖励暂行办法》(沧政办字[2015]7号)规定,现将2013-2014年度全市县城建设奖励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应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以便进行核实、查证和异议处理。

联系地址: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39号一号楼二楼2203室)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电话:(0317)2160786

2013-2014年度全市县城建设奖励项目名单

县(市)政府

奖励内容

金额

(万元)

肃宁县

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初步评审(100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50万元)

175

黄骅市

获得“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25万元);辖区内建筑工程获得“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称号(100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

150

青县

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50万元)

75

南皮县

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50万元)

75

孟村县

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50万元)

75

吴桥县

获得“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25万元);辖区内建筑工程获得“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称号(50万元);

75

盐山县

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50万元)

75

泊头市

辖区内住宅小区获得“全省物业服务优秀住宅小区”称号(30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

55

献县

获得“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25万元);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正式运行(25万元)

50

河间市

获得“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25万元)

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