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
沧州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为己任,以改善教育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克服社会面疫情反复的重大不利影响和干扰,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干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破解了一批长期制约发展的难事,办成了一批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干成一批大事难事实事
(一)守牢守好校园疫情防控底线,未发生一起校园规模性疫情。一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快准严实好”的标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守住了底线,维护了师生健康安全。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市学校疫情防控会,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分析研判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推动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二是抓实关键环节。对141所寄宿制学校的37.4万师生,严格封闭管理;对3269所学校、129.8万名走读学校师生,严格家校两点一线管理;对44所半寄宿、半走读学校的10.8万名师生员工,采取硬隔离措施,实行寄宿、走读群体分区管理,累计开展师生核酸检测3500万人次。指导各高校科学实施精准防控,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疫情期间,主要负责同志身先士卒,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副处级以上领导分县分校包联,每日督导,对寄宿制学校封控管理落实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切实落实督导检查责任。四是保障线上教学。疫情期间,1797所中小学、29所中高等院校、109万居家学生全部启动线上教学。组建心理援助团队,开通213条免费心理咨询热线,接受咨询2621次,解答疏导学生及家长心理困惑。
(二)“双减”工作再深化,成效走在全省前列。在市人大民生实事票决中,中小学“双减”项目高票入选,现已全部完成,获百姓和媒体广泛好评。相关工作经验被教育部肯定,3次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一是作业管理再强化。制定了《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项严禁(试行)》,全市1627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落实“一校一案”,科学制定了作业管理办法,精准设计作业内容,体现分层、分档、多元化,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河北新闻网以“优化学科作业设计,实现减负增效”为题,对我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做到减负不减质、减负不减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课后服务再提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和有实际需求的学生覆盖率达100%,受益中小学生77万人,课后服务社团达85种,数量近8千个,创新“教师+志愿者”模式,吸纳志愿者694名。新华区教体局成功承办省教育厅“燕赵“双减”在行动·创新服务云论坛”第五期节目。在河北“双减”一周年新闻通气会上,我市作为全省“双减”典型代表,就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三是校外培训再规范。43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压减,523所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监管。探索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周报告”和“周通报”制度,被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作为首条经验推介。建立了县级自查、市级督查、明察暗访机制,13位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分县包联督导,开展各类督查检查60余次。公布监督电话,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暗访,有举必查。组建了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委员会、“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双减”信息员、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专家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五支队伍”,壮大了监管力量。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课程上架、资金核验、开通支付和购课消课等全部实现100%,先后2次在全省工作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
(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教育园区规划建设为未来教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全市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9所,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成校舍建筑面积22.4万平米,新增有效学位20371个。新增普通高中6所,新增幼儿园学位5080个、高中学位2万余个。列入20项民生工程的义务教育扩容提质工程翻倍完成,在完成新改扩建教学用房1.5万平米省定目标的基础上,共计完成3万平米的新改扩建任务。二是中心城区7所新学校建设顺利推进。制定了《中心城区“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建设规划》,36个中小学项目列入其中,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开展定期督导并下发督办函,督促各区(县)政府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新华区第十九中学和永济路小学、运河区重庆路小学、开发区第十八中学4个项目投入使用,共增加学位6600个,新开工广州路小学、开元路小学、兴业路小学3个项目,明年投入使用。三是“大手笔”谋划建设教育园区。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沧州市教育园区,总规划占地8935亩,6所入园学校占地3597亩,建筑面积120万平米,投资70亿元,分3期建设,建成后可有效拉动城市向东发展,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牵头成立了教育园区建设谋划工作专班,协调各有关单位科学划定了园区选址范围,对市属5所中高职院校现有校址进行了资产评估,确定了园区平面规划图及入园各学校的建设规模和专业设置,对远期土地预留提出了参考意见。完成一期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社稳评估等手续,将“一案两书”录入发改和财政系统专项债储备库,积极办理划拨用地、完善初步设计。
(四)着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质量,市级层面纲领性文件落地实施。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制发了《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对全市高中教育质量进行深入分析,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校长、部分教师代表进行了4次座谈研讨,梳理总结了意见建议33条。对标先进,正视差距,查找出普通高中办学方面问题33个,有针对性地制定了9项53条措施,通过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校长队伍、强化师资保障、提升教科研能力、加强学校精细管理等,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教科研先导作用,对全市39所高中高三学生进行了教学质量监测,组建了73名教研员和教师参加的普通高中学科核心教研组,确定重点研究课题17项。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严格控制招生范围和自主招生比例,科学制定招生计划,落实“公民同招”,从2023年开始,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招生程序实现科学规范、过程公开透明,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有效缓解。联合九部门印发了《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政治责任、促进协调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五)校园安全防护网筑牢,未发生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4次召开党组会、9次召开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40多所学校突查暗访,对校园安全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一是“四个100%”全部达标。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专职保安配备率、公安干警护学岗建设全部达到100%,共建设标准化学校警卫室2985个,一键报警3365处,配备安保物防设备13343套,7000多名公安干警、6997名专职保安、15030名家长志愿者和18000多名教职工参与护校执勤。校园门口、校园门前驻停区等重点区域实现智能前端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和“机非人”摄像头13966台,提升了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综合等级已全部达到B级以上水平。二是防溺水教育预防作用发挥充分。全年未发生一起学生溺亡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重点水域台账,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对10532个危险水域逐个落实人员巡查、安装围栏、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等措施。围绕防溺水“六不”内容,开展专题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了学生自救自护能力。通过签订家校协议、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发放《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手册》63万册,增强了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三是校车实现规范管理。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分类规范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清理,已审批校车1353辆,办理校车标牌978个。四是强化食品和消防安全。市教育局获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严把采购、储藏、加工、售卖等关口,继续推进统一配餐,全市1439所建有食堂的学校,全部实现“明厨亮灶”。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学校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评定。六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利用村(居)民自建房举办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自建房学校814所,对危险校舍和围墙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加固维修。市教育局连续2年被省安委办表彰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先进单位”。
(六)中高考等教育考试组织安全平稳,避免了疫情形势下考生大规模聚集流动带来的风险。年内共完成3大类7次、涉及31.7万人的考试工作,实现了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是护航4万考生平安高考。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按标准设置了备用考点,对发热、黄码等人员设置隔离考场,备足防疫物资。全面摸排考生情况,1221名滞留异地考生全部登记在册,主动加强联络,逐一确定滞留原因并劝返,对涉疫地区的考生,积极协调防控部门确定考生返沧方案,实现了40343人应考尽考。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一线指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副处级以上干部包点巡视,全程盯守,确保了考试安全。二是圆满完成中考任务。全市中考报名94078人,创历史新高。严格疫情防控,加强人员管理,选聘合格人员,严格开展考务和疫情防控培训;配齐设施设备,全面摸排标准化考点,对全市保密室进行了检查验收。三是强化应急应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紧急调整教师资格考试组考方案,梳理考试全过程风险点和难点,制定预案和应对措施,克服困难,昼夜奋战,顺利完成45909人参加的考试。
(七)全力加强信访维稳。2022年是政治大年,我们统筹调度,细化措施,全力确保了教育系统稳定大局。一是加强舆情排查管控。紧盯重要时段,协调网信办等单位建立了定期联系沟通、信息及时推送、教育局协调督导、高校处置反馈的运行机制。针对容易引发的社会舆情提前预测研判,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二是加强信访化解。走好网上网下群众路线,对群众来信来电和登门反映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批办、亲自督导,各县(市、区)落实重点群体包联措施,对招生、中高考、线上教学等容易引发的社会舆情提前预测研判,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认真核查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阳光理政等来信来访,全部按时办结,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100%。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评估”中未出现任何问题。一是严格控辍保学。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继续织密控辍保学网络,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全市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资助率均达到100%,确保了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二是实施资助精准。筹措资金3.3亿元,为122.34万名各学段学生提供了教育资助。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1222”(“一栏”“两课”“两信”“两回执”)资助政策宣传。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定期开展摸底排查走访慰问、监护监督、关爱帮扶,对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本学段内保持现有保障政策不变;对家庭突发状况的学生动态监测,应助尽助。三是有序开展助学贷款。14个县(市)全部开办了国开行生源信用助学贷款,开办率居全省前列,4年间共为6158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992.74万元,国家开发银行专门发来了感谢信。
二、坚持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的理论宣讲。成立了由153名党组织书记组成的23个宣讲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了学校全覆盖。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定期开展实践研修,指导学生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开辟“学‘习’新思想”“党史百年天天读”等专题专栏,刊发师生党史诵读、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采取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观看专题片、时事辩论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教育引导。
(二)党建工作配齐“双肩挑”。全市2377所公办中小学校全部按期完成党组织类型调整和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如期建立。其中应设党委、党总支的61所学校全部实现书记、校长分设,1203所学校设立党支部并配齐了专职副书记,600所学校设立联合党组织,513所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一是开展了政策宣传解读。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等阵地面向全体师生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凝聚了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共识,夯实了思想基础。二是召开了基层党建工作部署会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三是开展了3次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摸底排查工作,彻底摸清了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底数,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半月报制度,统筹掌握全市进度。四是建立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全市各级中小学校均出台了《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并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五是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副书记和市直学校党组织书记56人开展示范培训,组织全市教育系统287人参加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沧州市第八中学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沧州市第一中学1名学生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沧州师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联合党支部获评“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沧州医专护理系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获评“全省党建工作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推动基层党建与教育教学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理论学习,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党建问题整改,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建立完善党组织建设制度办法,形成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度发展师生党员1050名。
(四)“三进”工作持续走深走细走实。在全省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上,我局以《坚持“六抓”筑牢德育阵地》为题作典型发言。沧州师范学院通过了河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集体备课中心遴选,打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省级精品课。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持续开展书记上党课上思政课、“周末理论大讲堂”等活动,充分发挥“两课”教学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集体备课形式,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发挥各学段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引领作用,实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优势互补。
(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召开了专题党组会、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和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对科级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落实,自觉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梳理局机关及市直各学校廉政风险点25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履责谈话的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干部谈心谈话67次,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师生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学生资助、减轻教师负担、治理有偿补课等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转作风、树形象,切实维护群众百姓切身利益。
三、聚焦深化改革、突破难点,教育提质增效蹄疾步稳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制定了《坚持城乡幼儿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发展质量实施方案》《沧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了相应方案,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幼儿园达标升级,召开了全市创建示范园推进会,在各县(市、区)申报的基础上,到园进行实地指导督查,以评促建。开展了农村幼儿园全覆盖和在园幼儿和教职工队伍等专项自查,积极探索幼小双向衔接新方法,充分发挥试点园和试点小学辐射作用,实行幼小衔接经验做法月报制度,评选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断提高。八所原市直初中学校平稳移交新华、运河两区。制定了《沧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率达97%,全市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在全省获奖17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注重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公费培养市级幼儿园教师50人,争取特岗教师、省级公费师范生、小学全科教师、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名额981人,公费培养市级本科层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200人。开展了14个县(市)、343名教师参加的农村英语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推进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增补支教教师166名。对青县、吴桥、孟村、高新区等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教科研精准服务,提升了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学能力。
(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水平再上台阶。深入贯彻落实新《职教法》,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满意度测评中,34名常委投票,获33票满意,1票基本满意,高票通过。沧州职院华为ICT学院和沧州医专护理专业现代学徒制被评为全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沧州医专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一等奖。一是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服务我市“453”产业,优化专业设置,撤销旧专业18个,培育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重点专业74个。全力推进渤海新区和沧东开发区发展,结合142家规上企业人才需求,制定了技能型人才中期培养方案和员工短期培训方案,安排34所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组织15所院校开展企业生产与安全技能培训,共计培训630人次。二是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了工作台账,坚持每月调度,27所中职学校、3所高职学校列入国家标准达标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所中职学校达标,比去年增加5所。三是校企合作成果丰硕。推进中职“1+5”、高职“1+7”校企深度合作全覆盖,成功建立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7家、校企合作企业2688家、实训基地208个,开设师徒制订单班84个,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打造职业教育联合体,建成职教集团3个。配合市“一中心两平台”建设,在沧州职院、沧州幼专筹建国际融媒体人才培养基地、艺术融媒体产业学院,正在按节点推进。四是加强新的职业学院建设。制定河北吴桥杂技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方案,开工学校扩建工程,协调上报“3+2”杂技教育中高职衔接申请成功获批。协调设立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孟村学院,现已正式挂牌并成功招生111人。
(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高校认真学习《全国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5人入选全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库。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沧州二幼、河间第一中学、河间第一实验小学成功获评试点学校。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开展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和法治副校长聘任。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赛审查。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四、强化师资建设、教育保障,高质量发展体系巩固深化
(一)教师队伍选优配强。新增省级骨干教师74人,1人被教育部确定为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组织7455名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52044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省师德师风演讲比赛中,2人荣获全省前10名“最佳风采奖”,2人荣获全省前20名“最佳优胜奖”,获评省级师德标兵33人、市级63人。创建“师德吹哨台”,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决查处有偿补课和违反师德行为。
(二)体美劳教育丰富深化。在国家和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运河区新华小学家乡剧入选教育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新华区第二实验小学和运河区迎宾路第二小学均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创作类一等奖,石油分局、运河区、新华区、肃宁县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沧州市千校联动,百万青少年唱响强军战歌”活动,获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刊播。沧州医专获评国家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新华区实验小学课间操获省一等奖。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获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大赛高中组一等奖。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劳动教育,1700余所学校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建设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1083个,配备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8865人,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138门,肃宁县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劳动教育试验区,青县“赋能学生成长体验式劳动教育”被学习强国平台滚动播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申报市级第三批绿色学校550所。加强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遴选青县参加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评选。
(三)教科研工作体系持续完善。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程”遴选,推省129节,97节获评省优,取得历史性突破。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科研工作的意见》《关于教育教学研究评奖类活动的实施细则》;组建了“沧州市普通高中学科核心教研组”,确定了第一届成员73名;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科研队伍,聘任157名骨干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举办了优质课比赛、教师技能比赛等活动近30项,利用“沧州网络研修会客厅”开展了7次主题研修系列活动,参加师生96.04万人。加强专项课题研究,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55项,50余项省级课题、115项市级课题结题。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召开了网上申报调度会,将56条网上申报责任清单逐条分解、专人落实。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收集整理问题249个。开展了“小手拉大手”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收集歌谣(童谣)1128首,甄选469首优秀作品编印成册。组建了网上申报审核、实地考察攻坚、问卷调查提升3个工作小组和督查小分队,组织创城知识考试,66所中小学点位的分管副校长和工作人员共106人参加。沧州日报等媒体多次刊发我市未成年人指挥部创城工作经验做法和工作举措。
(四)语言文字工作屡获殊荣。沧州市第八中学参加“第八届京津冀中小学生辩论赛”荣获冠军,为河北省首次。肃宁县在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中成绩突出,获省语委通报表扬。12所中职试点校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助力乡村振兴培训,培训效果良好。组织开展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系列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在河北省经典诵读大赛中获奖23个。举办了沧州市汉字书写大赛,88个作品在省赛中获奖。
(五)教育督导不断加强。对19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评价,指导东光、南皮顺利通过省评价。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双减”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督导、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自测,组织评选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督导盐山、黄骅作为样本县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六)教育信息技术装备建设稳步推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宽带接入(100M以上)和班班通比率均已达到100%,无线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40%,规模学校数字校园达到20%,已全部达标。组织参加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展示交流等活动,获省级奖项71件。组织44名专技人员参加了中小学网络管理员培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校服采购“四个必须”“三个不得”,开展了寄宿制学校后勤保障硬件条件专项检查。举办了全市实验教学优质示范课评选,1个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入选教育部资源库。开展了第二次“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沧州市第八中学图书馆获“河北省最美书屋”称号。
(七)教育宣传工作水平有效提升。连续位列中央新闻媒体宣传发稿市直重点部门第一档次首位,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网等国家级新媒体平台发稿219条次,教师队伍建设、国防教育等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