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启动实施的开局之年,是沧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教育强市目标,坚持勤奋为根、研究为轴、创新为源、争优为本,聚焦群众关注、短板弱项、难点热点、量化指标、部厅重点和中心任务,继续抓好八个方面工作,全面推动各项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在党建统领上,坚持培根铸魂、典型带动
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抓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在教育领域形成以上率下、比学赶超、全面推进抓基层党建的生动局面。严格执行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标“一流党建”标准体系,深入推动高校“双创”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完成4个国家级“样板支部”和1个省级“双带头人”书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全省第三批“双创”项目创建,打造新一批示范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健全议事规则;高质量完成10所首批省级中小学校党建示范校评估验收,全面打造50所市级党建示范校,遴选创建第二批省级中小学校党建示范校。举办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研讨论坛。全面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在基础教育上,坚持学前、义务、高中及民办教育齐抓共进
(一)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与结构,在城镇通过改扩建公办园、回收小区配套园等方式,持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在农村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支持农村幼儿园开展“一日整托”,切实提高规范化办园水平。积极创建省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游戏教育实验区、游戏教育实验园,持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分级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做好幼小衔接。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扩容提质工程,新改扩建中小学8所,增加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增加公办学位5690个。以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为思路,坚持“优质共享、联动互补、共同提升”原则,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逐步形成各学校的办学优势,创建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教育品质,提升薄弱学校、乡村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和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做好特殊教育普惠融合,推进市、县、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争创省级融合教育示范区、校。落实学生资助,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教育保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三)巩固深化“双减”成果。持续提升作业管理水平、优化课后服务质效,发挥省级课后服务示范校引领带动作用,创建第三批省级课后服务示范校。持续推进“双减”改革,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加强违规校外培训治理和合规机构规范管理,抓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参与课后服务试点县建设。
(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普通高中多样特色行动,有序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招生规模,加快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开展特色高中评估认定。深入推进2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帮扶11所县中,3所省内高校帮扶5所县中的工作,促进区域间和校际间普通高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平稳推进中考改革,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2024年民办普通高中停止在审批地以外招生。
三、在职业教育上,坚持优化条件、融合融通
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落实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词,优化专业、学生为本、德技并修、理实一体、岗课赛证、产学研用、精准服务、成才出彩。加强教学教研管理,持续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开展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支持优秀专业教师联合企业大师共建名师工作室。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在中职学校全面推行全员导师制度,办好“2+2+2”贯通培养项目试点,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建立区域产业与人才研究室,鼓励高等学校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建立产业研究中心。支持高职学校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和职教资源建立县域产业班,探索学院建在重点产业上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在高等教育上,坚持内涵建设、服务发展
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支持本科高校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和更高层次教育建设。支持高职学校“双高”建设,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定制化人才培养。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力量,积极建设各级老年教育大学,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在五育并举上,坚持固本培优、全面发展
(一)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用好中小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重大实践和视察河北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牢固树立“大思政观”,持续开展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精准送学”,择优选拔中小学思政“精品课”,优化沧州市思政教学案例库。持续开展校园文化规范提升月活动,推动传统文化(中医、武术、杂技、书法、戏曲)进校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足开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强化国防教育,规范军训工作,配合做好征兵,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工程,在中小学深入实施“两操一课一作业”工程(上好课间操、眼睛保健操、体育课,优化体育家庭作业),在幼儿园深入实施“123”工程(健全一日活动流程、保障户外活动二小时、开展体育运动三评选)。持续推进足球进校园,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联赛”,创建国家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创建体教融合标杆县,承办好全省第二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推进武术项目传统校建设,开展武术、杂技师资培训,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推进电子化体育测试。落实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希望的田野”——农村中小学美育推进工程为抓手,健全面向人人的农村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开展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加强美育教师培训,举办音美教师系列赛事。进一步完善家校共育体系,以“让孩子成长更加美好”为目标,按照“一七四九”工作计划,大力提升沧州市家校共育水平。举办全市中小学劳动技能大赛,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清单制度,树立先进典型学校。遴选全市劳动(研学)教育基地,加强劳动教育场地及实践基地建设,持续开展以红色浸润为主题的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全面提升学科教学质量。
(三)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开展第27届全国推普周和省“双推月”活动。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评选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举办全市经典诵读大赛和沧州市第六届汉字书写大赛,组织参加“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等活动。组织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推进职业院校“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组织沧州市第二届中学生辩论赛。组织农村教师参加国家级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六、在教师队伍上,坚持引育并举、强师兴教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师,为市直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80余名,招聘教师150余名。落实特岗计划,继续实施市本级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创新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方式,选派100余名新任校(园)长到京津名校参加培训和跟岗学习。加强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邀请京津名师开展高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重点培训,启动初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做好市级教师全员培训和国培、省培工作,开展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加强教师数字素养培训。选派150名中小学、幼儿园优秀骨干教师到京津名校参加培训和跟岗学习。做好柔性援疆教师选派工作。认真做好市直高中、中专学校教职工编制“周转池”使用、管理和备案工作。培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提质年”活动,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力度,坚持常态化典型案例全市通报。办好第40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持续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七、在教研引领上,坚持锻造特色、创新品牌
(一)加强教科研工作体系建设。打破各学段教研条块分割的旧格局,加强各学段教育双向科学衔接的专项研究,提升教科研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指导基层学校教师开展精准课题研究、项目研究和问题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二)加强研究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沧州教育大讲堂”“沧州市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等优质品牌教科研活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科研深度融合,利用“沧州网络研修会客厅”举办月主题研修活动不少于8次。
(三)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实施“沧州市教科研精准服务工程”和“沧州市教科研惠农工程”,对不少于5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教科研精准服务。加强“城乡学校(幼儿园)联合发展共同体”建设,推进“沧州教育名师团乡村行”行动,组织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对12所农村薄弱中小学进行帮扶,促进乡村教育振兴。
(四)加强普通高中教科研引领。强化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目标管理,实施教科研精准包联;推动高中学校发展共同体联动教研;开展高中教育提升专项课题和重点项目研究;加强学校管理力、教师课改力和备考应考力专题培训。
八、在教育保障上,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
(一)加强教育数字化建设。实施初中学业水平信息科技和实验操作考试,推进实验教学教考评AI智能系统的安装及使用。组织参加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实验教学说课等。加强市级人工智能创客教育实验室试点建设。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二)做好督导成果运用。持续开展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压实县级政府发展教育事业主体责任。指导泊头等5个县(市、区)做好迎接省政府对县级政府2020-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导开发区等4个县(市、区)做好迎接省和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提升责任督学综合素质,深入总结教育督导成果,筑牢导向明确、评估科学、结果权威的评估模式。
(三)保障教育考试安全。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完善考试招生各环节工作制度、程序、标准和应急处置预案。选好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涉考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和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防手机等高科技违纪舞弊。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联动机制,打造公平公正考试环境。
(四)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开展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四个培训。巩固学校安保四个100%,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效能。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六落实”。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和预防脊柱侧弯工程。加强消防安全及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加强校车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开展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五)营造教育强市建设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舆情监测、研判、处置等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工作能力。完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建强教育宣传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工作考核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讲好沧州教育发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