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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7/0010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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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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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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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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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民营经济发展步步为营 助力沿海经济强市建设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民营经济发展步步为营 助力沿海经济强市建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沧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借力京津冀一体化,使民营经济在改善经济结构、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成效显著,成为沧州沿海强市建设的主力军。
一、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沧州民营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占GDP比重逐年攀升,质量效益稳步提高,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市场规模稳步增加,总量占比不断提高
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484.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70.3%,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增速8.9%,快于GDP增速1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76.3%,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6个百分点。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38.8万户,同比增长0.6%,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占到全部经济主体的90%以上。其中私营企业3.5万户,同比增长3.2%,个体工商户35.3万户,同比增长0.3%。
“十二五”以来,我市民营经济占全市的比重逐年提高,2016年占GDP的比重较2011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8个百分点。
(二)民营工业占主导地位,民间投资稳步增长
2016年,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1263.9亿元,同比增长7.6%,占民营增加值的50.9%,民营工业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达34.7%,对GDP增长贡献了2.1个百分点。全市2249户规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4839.3亿元,同比增长3.4%,占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86.7%,占民营经济营业收入的42.2%;实现利润总额306亿元,同比增长3%,占规上工业利润总额的98.4%,占民营经济利润总额的29.1%;实现劳动者报酬110.1亿元,同比增长10.2%,占民营经济劳动者报酬的16.8%;实现就业30.9万人,同比增长5.5%,占民营经济就业的13.3%。民营工业在民营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明显。
今年以来,随着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落实,我市民间投资稳步增长。2016年全市民间投资完成3004.2亿元,同比增长9.7%,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86.3%。其中:一产完成56.8亿元,同比下降41.7%;二产完成2351.8亿元,同比增长11.9%;三产完成595.6亿元,同比增长10.5%。民间投资三次产业占比为1.9:78.3:19.8,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三)民营服务业占比提高,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民营服务业快速发展,对民营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提升,使经济增长换挡而不失速。2016年,我市民营经济二、三产业贡献率分别为51.6%、48.4%,分别拉动经济增长4.6、4.3个百分点。其中,民营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较上年提高9.8个百分点,拉动率提高1.2个百分点。民营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049.5元,同比增长10.6%,占GDP服务业的71.1%,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民营服务业对民营经济增长贡献率大幅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民营经济不仅是富民经济,也是就业经济。2016年,我市民营经济入库税收243.1亿元,同比增长10.5%,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8.2%,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0.7%,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成为我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业是民生之本,民营经济在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加收入、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231.3万人,同比增长1.8%,成为吸纳社会劳动力的主渠道。
(四)政府多措并举,民企“轻装上阵”
近年来,沧州由过去的拼“优惠政策”转向拼“细节服务”,努力打造良好的人文、制度和社会生活环境,在细节上为企业服务下足了功夫。沧州把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着力点,通过积极构建创业辅导基地、产业集群技术服务中心、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促进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同时,市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从财政资金、工商、税收、金融、工业用地、生产要素等六方面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梯次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规模以下企业升规模以上企业,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二、民营经济发展潜力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已超七成,税收收入占全市全部财政收入超五成,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在我市建设沿海经济强市中可挖掘的潜力巨大。
(一)产业结构提升潜力巨大
近几年,我市民营经济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但结构调整相对缓慢,多数民营企业从事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处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低端。从产业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民营企业少而不强,具有市场优势的龙头企业、龙头产品不足;从事第二产业的民营企业的行业领域不宽,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不多。2016年,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管道装备及冶金、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113.6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的85.1%,规上民营工业企业数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98.9%,民营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民营增加值的比重为56.9%,较民营第三产业的占比高14.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中第二产业的拉动作用更为明显,二、三产业双轮驱动的格局尚未形成;从事第三产业的民营企业总量不够大,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融资租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营改增”等诸多利好因素的落实,我市挖掘民营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潜力巨大。
(二)政策红利利用潜力巨大
近年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有针对性进行预调微调,先后出台定向降准、非对称降息、定向再贷款和结构性减税等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挖掘增长的潜力,也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机遇。一是改革红利。改革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国家明确提出要通过加快改革、深化改革、加大改革的力度来激发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潜力,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垄断行业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机遇。二是创新机遇。国家已经确定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战略,要求在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新领域,提高中国产品和服务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三是结构调整。近年国家大力推进区域总体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一方面为我们国家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新的动力,同时,也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很好的空间。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省民营经济力争实现四个稳步增长、三个成倍增长、三个显著增强。民营经济作为强市富民的催化剂,我市要为其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一)下功夫做强民营企业。着力把“小本生意”的民营企业,往“百年老店”的路上引领,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政府发挥好各类园区的作用,为民营企业长大、长强提供土壤;二是引导企业抛弃家族制,把企业交给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民营企业要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加速转型发展,在技术、产品、业态等方面创新提高,把发展的重心放到质量和效益上来。
(二)下功夫优化民间投资。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支撑力量,在民间投资总量增长的同时,我们要下功夫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投资结构优化的问题,针对我市民间投资集中二产情况,政策制定时更应该考虑如何促进民间投资结构调整,引导民间投资投入新兴行业,比如文化、医疗、体育等;二是投资环境优化的问题,各级部门要树立“亲商、安商、护商”意识,净化投资环境,确保民间投资项目“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下功夫鼓励创业、创新。创业、创新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政府要从两方面对创业、创新进行扶持,一是要有目标的选择一些基础好、有潜力的企业,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从而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羊。二是要通过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树立其开拓创新思维,克服“小富即安”的陈旧思想,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四)下功夫降低出口下滑影响。针对民营出口总值连续8个季度下降的情况,我市要从两方面帮助企业,抵御外部需求持续疲软的问题。一是适当调整税收,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企业在不利的外部环境中能够提档升级;二是积极对接国内市场,以符合外贸出口标准的高品质商品,赢取国内的口碑,“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直面现状,筹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