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1-2月份沧州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分析

1.5w 阅读 205 点赞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
  • 索引号:

    2017/00384071

  • 主题分类:

    统计

  •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2017-05-05

  • 名称:

    1-2月份沧州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分析

  • 主题词:
  • 文号:

1-2月份沧州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分析

受公积金贷款首付降低、住房用地供应结构优化和公积金降息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2017年1-2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低位运行,到位资金明显回落。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库存消化、加速资金回笼成为今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一、房地产开发运行情况 

(一)房地产完成投资增速放缓 

1-2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4亿元,同比增长6.2%,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1.4%。其中,住宅完成投资5.8亿元,同比增长24%,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9.1%。

从全省情况看,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20.5亿元,同比增长6.8%,我市低于全省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增速居于全省第8位,总量居于全省第9位。 

从分区域情况看,中心城区房地产投资2.9亿元,同比下降20.2%,增速低于全市26.4个百分点,投资量占全市38.7%;县域房地产开发投资3.4亿元,同比增长53.6%;投资量占全市46.6% ;四个县级市房地产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6.5%,投资量占全市34%。

(二)商品房销售低位运行

1-2月,商品房销售面积2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4%。商品房销售额13.4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住宅销售额12.6亿元,同比增长64.5%。

1-2月,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7.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2%;县域商品房销售面积1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2.4%;四个县级市商品房销售面积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4%。

(三)房屋施工面积大幅下落、新开工面积高位增长 

1-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392.1万平方米,下降29.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00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4.3%。

房屋新开工面积1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3%。

(四)房屋竣工面积高速上涨

1-2月,房屋竣工面积3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倍,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倍。

(五)商品房待售面积大幅下降

1-2月,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3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7%,其中,住宅待售面积2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6%。2016年沧州市商品房销售去库存效果凸显。

(六)到位资金明显回落

1-2月,实际到位资金20.8亿元,同比下降52.2%,到位资金增速回落明显。从资金来源情况看,国内贷款3.2亿元,同比下降65.7%;自筹资金5.5亿元,同比下降72.7%;其他资金12.1亿元,同比下降14.1%。

二、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投资活力较弱 

1-2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4亿元,同比增长6.2%,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3.9个百分点。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我市房地产投资总量排名第九位,增速居第八位。投资缺乏活力,项目集中竣工,施工面积大幅下降,行业发展缺乏活力,后劲不足,制约房地产后续发展。

(二)房地产到位资金不足 

1-2月,实际到位资金20.8亿元,同比下降52.2%,增速回落明显。从资金三种渠道看,各方面均出现大幅下降态势,其中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下降幅度分别是65.7%、72.7%、14.1%。企业回款难、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需要引起特别关注。

(三)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从房地产投资情况看,中心城区、县域、四个县级市分别完成房地产投资2.9亿元、3.4亿元、2.5亿元,增速分别为-20.2%、53.6%、6.5%。

从商品房销售面积看,中心城区、县域、四个县级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分别是7.1万平方米、14.7万平方米、8.1万平方米,增速分别为-50.2%、102.4%、56.4%。

地区之间房地产发展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三、工作建议 

(一)不断完善调控政策,保持政策执行的持续性

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应锁定五大目标:促进库存持续减少,确保房价平稳运行,力争投资实现平稳增长,扭转供需空间错配,防范住房金融风险。

(二)加快资金回笼,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 

相关部门对于住宅标准与住房信贷、公积金、税收等多个涉及购房成本的环节出台优惠政策,刺激购房需求入市,推动交易市场加快销售数量,消除“囤货”,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长期可持续稳健发展。

(三)扶持个别县区,引导房地产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缩小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同时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引导房地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