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经市局研究决定,在活动开展期间,派出5个督导组,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现就做好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人员及督导单位
(一)第一督导组
组 长:李长江 成员:李长生、李强、辛书学
督导单位:沧县、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市荣复军人疗养院、市烈士陵园
(二)第二督导组
组 长:李树广 成员:明亮、李相桢、肖俊霞
督导单位:青县、孟村县、盐山县、新华区、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厂
(三)第三督导组
组 长:高 波 成员:崔瑞智、于俊华
督导单位:泊头市、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市军休一所、市军休二所、市军休三所
(四)第四督导组
组 长:邵春发 成员:王清玉、张乐华
督导单位:任丘市、河间市、肃宁县、献县、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管理所
(五)第五督导组
组 长:田汝湛 成员:王毅、刘德鹏、董启东
督导单位:黄骅市、海兴县、中捷、南大港、港口开发区、市福彩中心、市军供站
二、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传达市局有关工作要求,了解市局各项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督导各单位抓好落实。
(二)对所督导单位的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按程序、按步骤、按要求开展,使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意见;
(四)在活动每个阶段结束时,向局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所督导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阶段任务落到实处;
(五)搞好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六)完成局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督导工作要求
各督导组要按照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情况,深入各地、各单位,采取审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服务对象、座谈了解等方式,专项调研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增强督导工作成效。
(一)把握工作要求。对市局的各项工作要求,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确保督导到位。对落实要求不够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要认真纠正、加大整改力度;对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重新进行。
(二)抓住工作重点。在全程督导的同时,督导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环节上,主要是单位职责是否明确、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公开事项是否全面,尤其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有利于群众办事和监督,切实做到实际、实用、实效。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督导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讲究科学方法,精心制定方案,合理调配时间,确保督导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处理好督导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