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市民政局关于成立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5/02/27 2.7k 阅读 202 点赞

市民政局关于成立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沧州市民政局“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庆瑞

副组长:李长江 李树广 高 波 邵春发 田汝湛

成 员:李长生 李 强 王 毅 于俊华 明 亮 王清玉 辛书学 崔瑞智 肖俊霞 张乐华 卞国齐 刘德鹏

李相桢 董启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谋划部署、统筹推进全系统“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和各阶段工作;

2、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和做法。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个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长江

副主任:田汝湛

成 员:李长生、李 强、王 毅

职 责:贯彻落实局活动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总体推动活动开展;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向领导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筹备有关工作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材料;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编发活动简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长生 成员:罗相凯、张晓辰、毕源浩

职责:(1)负责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的情况综合、文字材料;

           (2)负责民政网站、公开栏等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相关内容公开工作;

           (3)负责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的业务指导和推进实施;

           (4)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提出建议;

           (5)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简报编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职权梳理组

组长:李 强 成员:王 蕾、李 鹏

职责:(1)负责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的梳理确定工作;

           (2)负责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流程的审核把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政策法规组

组长:王 毅 成员:胡云霄、李 倩

职责:(1)负责各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负责市民政局执法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推进实施;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1、“阳光优抚”工作组

组长:李长江 成员:辛书学、王文华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优抚”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优抚”活动;

           (3)负责优抚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2、“阳光村(居)务”工作组

组长:李树广 成员:明亮、马博娜、程颜荣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村(居)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村(居)务”活动;

          (3)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3、“阳光地名”工作组

组长:李树广 成员:李相桢、张向伟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地名”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地名”活动;

          (3)负责区划地名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4、“阳光养老”工作组

组长:李树广 成员:肖俊霞、孙晓梓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养老”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养老”活动;

          (3)负责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5、“阳光救助”工作组

组长:高 波 成员:崔瑞智、张毅、王国兴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救助”活动;

           (3)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6、“阳光安置”工作组

组长:高 波 成员:于俊华、赵彦平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安置”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安置”活动;

          (3)负责安置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7、“阳光殡葬”工作组

组长:邵春发 成员:王清玉、葛世骥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殡葬”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殡葬”活动;

          (3)负责社会事务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8、“阳光社会组织”工作组

组长:邵春发 成员:张乐华、梁璐、冯菲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社会组织”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社会组织”活动;

          (3)负责社会组织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9、“阳光救灾”工作组

组长:田汝湛 成员:王毅、胡云霄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救灾”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救灾”活动;

          (3)负责救灾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10、“阳光福彩”工作组

组长:田汝湛 成员:刘德鹏、张俊辉

职责:(1)负责制定开展“阳光福彩”活动的实施方案;

         (2)负责指导和推进“阳光福彩”活动;

(3)负责福彩发行工作的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完善和公开工作。


2015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