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沧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沧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沧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4日
沧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国家将命名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实现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通知》(国拥〔2015〕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统领,着眼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军政军民关系,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扎实推进我市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五城建设”,打造沧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升级版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军民融合有效推进、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力争成功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四连冠”。
三、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在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一定要紧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充实调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同时,各县(市、区)要成立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六个纳入”,即:将双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单位和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内容。要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各级双拥工作机构要有人员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营造创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开辟专栏,宣传双拥先进典型事迹和双拥工作成果。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双拥宣传标志,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流动载体进行双拥宣传。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双拥为重点内容的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采取挂光荣牌、建光荣榜等形式增强军人军属荣誉感。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典型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严格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规定,并对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实行优待奖励政策;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下大力解决征兵难问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难问题;严格落实军人军属优待政策,对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做到优先照顾,对现役军人参观游览旅游景点实行减免优惠,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实行免费;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部队官兵物质文化生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国防建设;要继续开展驻沧部队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加大帮扶力度,实现村民脱贫致富,整体见效。
(四)突出重点环节。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规定了“六个一票否决”:一是发生重大军民纠纷,在国家和省级双拥机构、公安部门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双拥办无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的;三是年度征兵任务没有完成的;四是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的,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五是伤病残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的;六是因其他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规定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六个一票否决”事项,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切实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四连冠”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和驻沧各部队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按照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研究,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层层制定工作计划,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双拥组织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创建的过程作为办实事、解决问题的过程,使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沧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责任分工》,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本地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必检的内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各级双拥办要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高标准、高质量地建好台账,充分反映近年来双拥工作取得的成就。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双拥工作量大面宽,创建活动任务具体。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夯实责任,形成军地互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双拥办、双拥工作联络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调沟通,确保上传下达信息渠道畅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双拥工作的联系协调、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时时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沧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创建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任务落实。特别是对于军事设施保护、转业退役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就业、现役军人优待、子女入学、乘车优惠、优抚政策等重大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根据以往检查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经市双拥办、军分区政治部研究推荐,并经市领导同意,确定武警消防支队和运河区、新华区、河间市、东光县代表我市迎接检查验收,消防支队和四个县(市、区)要按照迎检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及时充实双拥工作人员队伍力量,对照《考评标准》,加强对迎检单位、参观点和文字、图像资料的检查督导,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双拥办和军分区政治部要切实做好创建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及时收集和通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加强与上级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对创建工作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影响、延误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