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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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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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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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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民政局转发《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启用河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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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民字〔2018〕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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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29
- 主题词:
- 有效性:
沧州市民政局转发《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启用河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更好的发挥河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核对平台的运行管理,现将《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启用河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准确把握时间节点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时间节点,2018年5月10日前要全部启用河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核对业务,按要求对新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化核对,做到“逢进必核、复查必核”,不断提高核对工作实效和救助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系统数据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救助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对新申请低保家庭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死亡或按政策退出低保范围的对象要及时注销,对在保未及时录入的低保对象要及时录入,做到随时变化、随时更新,数据务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核对效果。
三、加强监督问效
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和低保核查中心将对各县(市、区)救助系统信息完善工作及核对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跟踪问效,请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对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
沧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