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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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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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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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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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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民字〔201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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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29
- 主题词:
- 有效性: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
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根据河北省民政厅《2018“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冀民〔2018〕72号)要求,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着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意识,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管理月活动的主题为: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强化隐患排查,完善防范措施。
三、时间安排
2018年6月,第一周为宣传教育“学习周”,第二周为风险隐患“自查周”,第三周为风险隐患“整治周”,第四周为消化提高“总结周”。
(一)宣传学习阶段(6月4日起至6月8日)。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排查,逐一查清安全隐患问题,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责任。
(三)整治攻坚阶段(6月18日至6月22日)。按照责任划分,对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25日至6月29日)。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对安全管理月活动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扎实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班。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特点,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集中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普及安全管理知识和要求,面对面解答民政服务对象关心的安全管理问题。
3.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各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典型经验,曝光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当地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协调,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宣传报道力度。
(二)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检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1.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安委会部署,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指导推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民政服务机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2.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对各类应急预案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或机构进行现场指导。要通过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自救互救的能力,确保遇有情况能快速反应、有效组织、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省民政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冀民传〔2018〕36号)以及《河北省民政厅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风险防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安全隐患的治理。对新发现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服务机构逐家落实整治责任、方案、资金和整治期间的防范措施,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具体人员,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对于已经整改的隐患,要检查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2.按照省联合帮带督导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全部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切实把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和基层一起研究改进措施。要在6月底前全面摸清基层实际情况,能改的现场改、马上改;县(市、区)能落实的,抓紧落实;需要市局解决的,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安全管理月活动开展工作,市局成立安全管理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王久成副局长为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组织日常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
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安全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要直接参与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严密组织,狠抓落实。
(二)深化活动效果。要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突出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服务政策标准、安全管理经验与教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工作机制,逐项开展工作。市局将与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加强相关日常沟通联络,指导活动有效、有序开展,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信息稿件、向有关媒体推荐经验做法。市局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救灾救助科、优抚安置科要及时向省厅相关处室报送信息稿件,每科不少于2篇。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巩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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