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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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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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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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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转发《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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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民字〔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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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8-27
- 主题词:
- 有效性:
转发《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殡葬服务
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民宗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民﹝2021﹞15号)转发你们,请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报当地政府,将殡葬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规划设施选址工作。财政部门要支持规划工作所需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做好回民公墓规划编制工作。
为准确掌握各县(市、区)殡葬设施现状情况和发展诉求,进一步深化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市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优化殡葬设施布局,市民政局将聘请第三方进行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请各地各单位做好配合。
3月29日前,各地民政部门将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5月10日前,各地民政部门参照省规划编制通知附件2-1,形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建议,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韩 煜 联系方式:5200856
邮 箱:shehuishiwu123@126.com
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