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集中采购相关业务的公告

2016/03/08 1.8w 阅读 256 点赞

根据市编办《关于将市政府采购相关职责划转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沧机编办〔2016〕11号)精神,自2016年3月1日起,原市财政局所属市财政性资金采购中心承担的职责划转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请各采购单位在市财政局采购办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集中采购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0317—2175025

2016年3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