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7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就《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组织听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预计202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后期下发的《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新华大厦B座沧州市烟草专卖局(具体地点以后期下发的《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三、听证会内容
《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四、报名要求
1.持证零售户代表应当持有沧州市区行政区域(运河区、新华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拟申请人代表为计划在沧州市区行政区域(运河区、新华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员应当是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五、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于4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报名表,申请人可通过现场填写报名表的方式报名参加。
六、会议名额
我局将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在报名人员中随机确定持证零售户代表6名(运河区城市零售户1名、运河区农村零售户1名、新华区城市零售户1名、新华区农村零售户1名、沧州经济开发区零售户1名、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零售户1名),拟申请人代表3名,消费者代表3名。
七、报名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新华大厦B座沧州市烟草专卖局城区稽查中心703室
八、联系电话
0317-5526139。
沧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