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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024729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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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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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
- 主题词:
- 文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
沧水基字〔2019〕10号
沧州市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相关科(室、站):
《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办法》自2018年实施以来,市、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工作逐步落实,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督促项目参建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两牌两书一档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终身责任承诺书、现场公示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
二、市、县质量监督机构为工程项目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必须将各主体法人代表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作为办理要件,否则不予办理监督手续。对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要结合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两牌两书一档案”的核查比对,发现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项目全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须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否则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联系人:刘兴旺 王勇
联系电话:2177038
沧州市水务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