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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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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027979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0-05-09

  • 名称:

    我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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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5月9日,市总河湖长,市委书记杨慧、市长梅世彤共同签发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聚焦河湖生态环境改善持续发力,积极构建河湖治理保护现代化体系,确保沧州河湖长制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为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贡献力量。

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决当好河湖管护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要围绕河湖长制六大工作任务,定期巡查河道、部署工作、解决问题,彻底解决河湖长巡查河道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的问题;要创新履职方式方法,建立完善河湖长制暗访、通报、述职等制度机制,组织基层河湖长培训,层层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

总河湖长令强调,要将“清四乱”作为各级河湖长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要抓好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明确河湖管理范围;要认真解决河湖水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严禁污水直排,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临河傍湖沿途村庄垃圾治理;要加大主要河湖生态补水力度,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功能,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意义的美丽河湖。

总河湖长令要求,要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政府河长+民间河长+河道警长+基层巡河员”的河湖管理体系。要落实好“村级河长+巡河员”工作制度,确保巡河员职责到位、工作到位。要坚持河长主抓和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壮大民间河长和护河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巡河护水主题志愿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保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