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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030429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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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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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答复
常景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坑塘沟渠治理,打造特色美丽乡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坑塘是农业、农村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引黄、引江工程的实施,坑塘作为调控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引蓄外来水和本地降水,解决农业灌溉、改善农村水环境的功能已日益凸显。自2014年起,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实施了一批坑塘整治工程,整治坑塘507座,新增蓄水能力近7000万立方米,控制灌溉面积38.5万亩,改善了农业灌溉和水生态环境。
2018年,沧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村坑塘整治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8〕1号),启动了农村坑塘整治提升工程,通过对水利功能坑塘、养殖坑塘、生态坑塘、纳污坑塘分类进行整治提升,改善了坑塘及周边的面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坑塘周边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沧州市水系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河塘连通工程、坑塘清淤扩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全力推进全域水系治理,促进河道、沟渠、坑塘互联互通,增加蓄水能力,打造引蓄并重、丰枯互补、河渠相济、灌排共治的水系水网。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坑塘管护,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坑塘持久发挥效益。
沧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