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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0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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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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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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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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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 主题词:
- 文号:
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河北省水利厅
二〇二一年七月
前 言
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系统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科学设定“十四五”水利发展目标指标,构建省级骨干水网,推进水安全保障七大任务,全面提升供水、防洪、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是指导未来五年河北水利发展改革的重要依据。
目 录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省水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治水管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雄安新区水安全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水利投资1250亿元,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力推进引江、引黄外调水骨干及配套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骨干网络逐步完善,供水能力大幅提升。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线2056公里、地表水厂128座、城镇供水管网7500公里建成生效,受水区7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和雄安新区全部实现江水切换,5年累计引调江水95.2亿立方米,城乡受益人口3554万人,2020年引江水量高达37亿立方米,大大缓解了我省京津以南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引黄入冀补淀、李家岸引黄工程建成通水,引黄线路达到4条,5年累计引调黄河水42.3亿立方米,2020年引黄水量达到创历史的18.3亿立方米,为白洋淀生态补水和沿线农业灌溉提供了有效保障,白洋淀水位维持在6.5米以上,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承德双峰寺水库建成蓄水,为承德市的防洪安全、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提供了可靠保障。
2.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提高。持续推动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雄安新区防洪能力,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实施了滦河、大清河、滹沱河等一批骨干行洪河道重点河段和90条(段)中小河流治理,累计治理河长1200多公里;实施了安各庄、洋河等157座病险水库和6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水库水闸病险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实施了永定河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13条重点山洪沟治理、43县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和66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防汛抗旱能力进一步提升;高标准编制、高规格印发《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以雄安新区起步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应急度汛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有效抗御了2016年“7.19”暴雨洪水,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因灾受损的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大中型灌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6大类267个灾后重建项目及时建成。
3.水生态环境修复成效明显。全面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河湖生态补水,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好转。5年来累计投资320多亿元,通过“节、引、调、补、蓄、管”等综合措施,完成了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43.5亿立方米,占全部任务的73%;实施永定河、滹沱河、北运河等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积极开展重点河道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河道600多公里,形成绿色生态廊道;统筹引江、引黄和本地水库水,为68条河道生态补水78亿立方米,补水河段时隔多年重现生机,河道沿线地下水位明显回升;全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常年有水河长达到8000多公里,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加大太行山、燕山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万平方公里。
4.农村水利发展扎实有效。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农业节水改造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建设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面解决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饮水型氟超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857万人,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6%和94.6%,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持续实施39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80万亩;大力推进农业节水灌溉,累计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39万亩;新建10座小型水电站,改扩建7座小型水电站,新增装机容量1.5万千瓦;积极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水库移民生活生产条件得到持续改善。
5.涉水事务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河湖长制、节水型社会、水资源费改税、水权水价、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构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总河湖长的组织体系,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近5万名,实现全省河流湖泊全覆盖;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均下降25%以上,完成规划目标;探索建立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河北模式”,为全国试点扩围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水权水价改革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水权确权登记办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总结推广了“超用加价”“一提一补”“终端水价”等水价改革模式,累计完成改革面积2526万亩;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管理,关停取水井4.1万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水利基建项目全部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政府质量监督,行业监管能力软弱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6.依法治水管水取得积极进展。持续完善水法规体系,严格水行政执法,不断提升水行政效能。制定和修改出台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定》等法规规章,全省水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妥善处理边界水事纠纷,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稳定;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务事项办理效率;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行业能力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治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水利综合效益最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烈的五年。
表1 河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指标完成情况 |
|
|
规划 |
完成情况 |
|||
|
1 |
年用水总量 |
亿立方米 |
[220] |
[183] |
|
2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下降 |
% |
25 |
25 |
|
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 |
% |
25 |
25 |
|
4 |
地下水压采能力 |
亿立方米 |
51 |
51 |
|
5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675] |
[0.675] |
|
6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85] |
[94.6] |
|
7 |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 |
[90] |
[95.6] |
|
8 |
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
万亩 |
300 |
380 |
|
9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万平方公里 |
1.1 |
1.1 |
|
10 |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
万千瓦 |
1.44 |
1.5 |
|
11 |
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 |
% |
[85] |
[100] |
|
12 |
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
% |
[70] |
[70] |
|
注:带[]为“十三五”末达到值,其余为5年累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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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临的形势
经过持续不断的大规模水利建设,我省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具备防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正常年景下可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关键期。对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省水安全保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深入贯彻新时期治水思路,水利发展改革进入新阶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水利事业正在由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向新时期生态水利转变。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蕴含了对治水规律的深刻揭示和科学把握,为系统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水安全提供了遵循。坚持节水优先,必须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环境相均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打造美丽家园。坚持两手发力,要积极推进水权和水资源税改革、水价和投融资体制等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第二,深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水利发展改革获得强大动力。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筹办冬奥会、打造首都“两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都要求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水安全保障。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格局,需要充分发挥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对产业布局、城市化建设的约束引导作用,不断优化调整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完善水安全保障工程体系,大力实施“六河五湖”生态修复、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持续加大水利投入和调水力度,为我省水利发展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做好雄安新区防洪、供水、水生态安全保障工作,对构建新区现代化安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难得机遇。确保成功举办2022年冬奥会,落实绿色办奥的理念,加快张家口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以永定河流域为重点的河湖生态修复治理,为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了强大动能。
第三,深入聚焦水安全风险,水利发展改革面临更大挑战。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我省面临的水灾害频发、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损害、水生态污染等新老水问题依然突出,保障水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从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考虑,全省水资源缺口近100亿立方米,外调水水量远不能满足用水需求,水资源短缺矛盾将长期存在;城乡供水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覆盖率不到70%,供水安全亟待加强。二是洪涝灾害仍是心腹大患。全省堤防达标率仅49%,县城及以上城市防洪达标率仅62%,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推进缓慢,启用损失大,部分水库水闸还存在病险问题,部分河道和山洪沟行洪能力不足,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城镇化率的快速提高,对防御洪涝灾害风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水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到2020年底,全省地下水年超采量仍有16.2亿立方米,累计超采量高达1500多亿立方米,造成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部分河道干涸断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常年有水河道仅占45%,美丽河湖建设任务艰巨。四是水管理能力依然薄弱。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足,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节约用水、资金筹措、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尚不完善,水利信息化水平不高,治水管水能力与现代化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我省水安全保障工作处于加快补齐短板、消除薄弱环节、筑牢安全风险底线、解决累积性问题、提档升级的关键时期,水利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需要牢牢把握机遇,增强安全和风险意识,聚焦关键短板、强化发展弱项,着力推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总体思路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障水安全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作为根本目的。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控制红线,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先导,加快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建成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安全保障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把节水作为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大力推行全社会节水,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坚持人水和谐,系统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与地下、城市与农村,努力提升水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风险防控,确保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完善治水管水治理体制,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水治理体制,发挥水利科技支撑作用,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面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供水安全保障得到新提升。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主要跨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基本完成。引江引黄外调水和当地地表水得到充分利用,全省供水总量增加约23亿立方米,地表水供水比例增加到5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多水源联合调度的供水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应急供水能力不断增强。
——防洪安全保障取得新成效。加快推进河道堤防、重点蓄滞洪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洪水资源化水平,实现“上能蓄能调、中能疏能滞、下能排能泄”。雄安新区起步区达到200年一遇、五组团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流域和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完善,主要堤防达标率达到72%,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水旱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水生态安全保障实现新突破。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华北大漏斗得到有效治理,水资源涵养能力进一步增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6.2亿立方米,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位止降回升。重点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修复,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滹沱河、南拒马河等主要河流河段实现季节性有水,基本建成永定河、大清河、潮白河等绿色河流生态廊道,确保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等主要河湖湿地基本生态用水。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
——治水管水能力达到新水平。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取得实效。水资源管理更加有力,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河湖长制全面见效,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全过程全要素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水利创新发展能力持续改善,水利法治建设更加完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水利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展望2035年,水利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用水便捷、亲水宜居、洪旱无虞。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基本协调。防洪薄弱环节全面消除,流域和城市防洪体系全面建成,预警预报和调度水平大幅提升,防洪减灾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河湖水生态环境全面修复,华北地下水大漏斗逐步填补,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美丽河湖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水利改革持续推进,水法治体系基本健全,水安全保障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现代化水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水治理能力全面增强。
表2 河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
分类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备注 |
|
节水 效率 |
1 |
年用水总量控制 |
亿立方米 |
[183] |
[<206] |
约束性 |
|
2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降幅 |
% |
25 |
15 |
约束性 |
|
|
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降幅 |
% |
25 |
13 |
约束性 |
|
|
4 |
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 |
/ |
[0.675] |
[0.68] |
预期性 |
|
|
供水 安全 |
5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4.6] |
[95]以上 |
预期性 |
|
6 |
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 |
亿立方米 |
16.8 |
5.3 |
预期性 |
|
|
7 |
万亩以上灌区灌溉面积 |
万亩 |
1446.9 |
1446.9 |
预期性 |
|
|
防洪 安全 |
8 |
主要堤防达标率 |
% |
[60] |
[72] |
预期性 |
|
9 |
城镇防洪达标率 |
% |
[64] |
[83] |
预期性 |
|
|
10 |
新增水库总库容 |
亿立方米 |
1.4 |
0.2 |
预期性 |
|
|
11 |
新增水库防洪库容 |
亿立方米 |
0.7 |
0.1 |
预期性 |
|
|
水生态安全 |
12 |
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
亿立方米 |
[43.5] |
[59.7] |
约束性 |
|
13 |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10500 |
10000 |
预期性 |
|
|
14 |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 |
% |
— |
90% |
预期性 |
|
|
注:1.带[]为“十三五”末或“十四五”末达到值,其余为5年累计值。 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降幅采用2015年可比价计算。 3.主要堤防达标率是指1级和2级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4.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是指纳入国家和省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湖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实现比例。 |
||||||
(四)省级骨干水网
依托国家水网,针对水安全保障体系的突出薄弱环节,建设省级骨干水网,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流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支撑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省自然地理条件、人口经济发展状况和水资源特点,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依托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和引黄入冀补淀总干渠,连通我省漳卫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三河、滦河、黑龙港河等七大河系,加强互联互通,构建“三纵七横、湖库连通,蓄泄兼筹、引排得当,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生态良好,调配有序、保障安全”的省级骨干水网。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水系特点和功能定位,重点打造冀中南“河渠纵横、三水互济”的区域水网,冀东北“一河八库”的区域水网,冀西北“一河四库”的区域水网。

河北省省级骨干水网示意图
三、深化全社会节水行动
“严管控、强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的要求,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措施,加快推进生活、工业和农业等行业节水,健全节水机制,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努力实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扭转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区域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细区域用水权益,合理确定重点河流基本生态水量,保护水生态环境。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从严核定各行业用水户取水规模,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科学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大力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可用水量的地方,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用水量的地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完善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
(二)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实行用水定额动态调整;强化用水定额应用,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方面严格使用用水定额,切实发挥定额导向和约束作用。持续开展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合理确定项目用水规模,从严叫停节水评价未通过项目,促进项目高效用水。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非法违规取水行为。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强化用水监测,实现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生活和工业用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加强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督。
(三)加强生活生产节水
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加快形成节水型生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公共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全面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强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全省累计60%以上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其中南水北调受水区各县(市、区)全部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严格控制建设高耗水项目,采用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大力实施农业节水,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提高灌区节水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设施节水改造。加大非常规水利用,逐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四)健全节水工作机制
加强节水监管,创新市场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不断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探索节水激励机制,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推行节水认证和水效标识建设,扩大产品覆盖类型,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积极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并动态更新水效领跑者指标,向社会发布产品水效领跑者企业、产品及其水效。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用水效率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内容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建立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动态跟踪与效果评估机制,严格实施监督考核,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强化节水管理和服务职责,加强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学生教育教学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
四、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重调配、强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努力打造外来水、当地水和再生水“三水统筹”水资源调配工程网络体系,提升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
(一)引江水利用工程
1.南水北调提升工程。扩大南水北调供水范围,增加用水目标,加快实施固安、宁晋等输水工程和石津干渠提升工程,建设一批地表水厂和企业(园区)江水直供工程,保障受水区城乡供水安全。利用好东线一期工程向河北受水区应急供水。
2.雄安新区供水工程。加快建设雄安干渠、天津干渠引水支渠、保沧干渠引水支渠3项供水工程,构建雄安新区“一纵三横”的输水工程体系,保障雄安新区供水安全。推进雄安调蓄库工程建设,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向雄安新区稳定供水。
3.廊坊北三县供水工程。推进廊涿干渠向廊坊“北三县”延伸供水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建成前,应急向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及燕郊开发区城区生活及生产供水,缓解区域内水资源供需矛盾,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保障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科学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科学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工作,深入分析我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供需状况,积极争取外调水指标,配合国家推进工程规划,适时启动我省相关工程建设。
(二)引黄水利用工程
优化引黄入冀补淀、位山引黄、潘庄引黄、李家岸引黄等线路调度,引足用好黄河水。谋划推进邯郸、沧州等市县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加引黄调蓄能力。协调推进位山引黄渠首改造工程建设,推动引黄入冀补淀提升工程。
(三)当地水利用工程
推进张家口乌拉哈达、邯郸茅岭底、廊坊广阳等水库和平原调蓄工程建设,谋划推进邢台青山等水库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推进张家口册田引水(引黄)补水、云州水库调水二期和怀来县大数据产业基地供水工程建设,保障张家口市和冬奥会赛事区等用水安全。推进唐山陡河水库向曹妃甸、丰润等供水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滦河水资源。实施秦皇岛市石河—引青济秦供水管线连通工程,提高城区供水保障程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谋划建设一批小型水库及配套引水工程。
(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聚焦民生改善,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在南水北调受水区,按照《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新建、扩建城镇水厂,建设南水北调输水管网、引水管道至地表水厂、地表水厂到村庄的连接工程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居民生活水源全部实现江水置换。在非受水区,推进地表水供水工程体系建设,加快城乡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等市主城区及周边农村生活用水基本实现地表水供水。
(五)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围绕农业高质高效,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重点对石津、漳滏河、冶河等大型灌区,磁左、庙宫等重点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善渠首、输配水、渠系建筑物和用水计量、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建设等,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五、增强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消隐患、强基础”,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加快完善“上蓄、中疏、下排、适滞”的防洪工程体系,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城市、重点河道、重要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流域性大洪水的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的应对能力。
(一)重点城区防洪工程
1.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加快起步区、外围组团防洪达标体系建设。按照《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南拒马河、白沟引河右堤、萍河左堤、新安北堤起步区段、西北围堤防洪工程建设,构筑起步区200年一遇防洪保护圈。推进新盖房分洪道、白沟河、白沟引河左堤、萍河右堤、新盖房枢纽改扩建、枣林庄枢纽改扩建、王村分洪闸改扩建、新安北堤雄县段、大清河、赵王新河、障水埝、寨里西堤等防洪工程以及非工程措施建设,使外围组团达到规划确定的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快推进白洋淀蓄滞洪区和周边河道堤防工程建设,保障雄安新区防洪安全。
2.城市防洪工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对防洪保护对象防洪标准进行复核,提升防洪工程标准,加快城市防洪能力建设。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防洪规划,完善城市防洪体系,石家庄市主城区通过滹沱河等治理,张家口市主城区通过建设乌拉哈达水库,保定市主城区通过漕河、清水河、界河等治理,沧州市主城区通过子牙新河、南排河等治理,邯郸市南部城区通过马头分洪道、牤牛河缓洪工程建设,定州市区通过唐河治理,进一步完善防洪体系,逐步达到规划防洪标准。承德、秦皇岛、邢台主城区结合谋划实施水库、堤防等工程建设,力争早日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唐山、廊坊、衡水、辛集主城区在防洪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体系。结合相关河道治理与堤防建设等,持续推进县(市、区)城防洪工程达标建设。
(二)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推进河道防洪治理与水资源调配和水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实施子牙新河、滦河、滹沱河、滏阳河等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2000公里,谋划推进重点海堤建设,进一步提高河道和堤防防洪能力。开工建设邯郸娄里水库等,全面消除存量病险水库风险,完成现有邱庄、旺隆、水胡同、燕川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健全管护机制,进一步提升雨洪资源调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山洪沟治理,推进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建设,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三)蓄滞洪区治理工程
按照《河北省蓄滞洪区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蓄滞洪区治理,落实工程措施和安全设施,改善蓄滞洪区内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实现洪水“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实施白洋淀、文安洼、宁晋泊、大陆泽、献县泛区等5处重点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推进东淀、贾口洼等2处重点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加快兰沟洼、小清河分洪区、永定河泛区、永年洼等蓄滞洪区前期工作。
(四)非工程措施建设
进一步强化洪水风险管理,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和超标准洪水应对预案,加强土地利用、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风险管控,降低洪涝灾害损失。开展水旱灾害调查评估,识别水旱灾害风险,加强暴雨洪水调查分析、重点工程防洪能力评估及风险隐患排查等。完善水库雨水情监测预警系统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进一步提高洪水预报预警时效及自动化水平。开展重点城镇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推进农村基层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群策群防等非工程措施,提升洪水灾害防御减灾能力。
六、提升水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重保护、促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实施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工程,全力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加强重点河湖综合治理和修复,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节、引、调、补、蓄、管”六大措施,推动水源置换向农村和工业延伸、农业节水向结构调整转变、管理体制创新向深度广度拓展,构建地表水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地下水严格管控减量开采、生活生产用水有效保障节约使用、生态用水多源统筹满足重点的水源供给和使用格局,依法依规关停管控取水井,严格限制地下水超采,加大河湖补水力度,持续回补地下水,压减剩余的地下水超采量16.2亿立方米,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二)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
持续推进河道清淤疏浚、河湖库水系连通、河湖生态补水等,加大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以大清河流域为重点,实现连山通海、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落实《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等,加快推进永定河、潮白河等综合治理修复,提升河湖综合功能,恢复河流生态。大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加强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增加生态和旅游通航水量,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实施南拒马河、滹沱河等14条河流和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统筹调度引江、引黄水和上游水库水,加强水利工程优化调度,相机利用雨洪水,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量,推动河湖生态系统持续向好。
(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人工措施与自然修复,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率,促进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实施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项目等,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万平方公里,科学配置各项措施,提升治理质量和效益。
(四)张承首都“两区”建设
按照《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首都“两区”建设,实施永定河、洋河、桑干河综合治理,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实施跨区域调水工程,优化供水结构,加大地表水开发利用,减少地下水开采,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在承德地区,重点开展滦河、潮河和辽河流域生态涵养带建设,实施水源涵养工程,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五)水美乡村建设
实现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快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提升脱贫地区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围绕乡村宜居宜业,推动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水域岸线并治,增强水体流动性,逐步恢复河湖自然连通,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饮水安全检测和监管,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开展农村小水电改造提升,建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修复减脱水段河流生态,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提高水力发电效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七、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
“强感知、增智慧”,加快水利业务工作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水利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整合共享、决策分析、运行管理水平,构建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的智慧水利体系。
(一)水利信息集成共享
整合行业内外涉水数据资源,建立省级水利数据资源池。推进不同系统间的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数据交换、统一门户集成,建立一体化应用服务体系,覆盖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政务管理等五大业务领域。构筑全方位安全体系,为全省水利行业提供标准统一、安全可信的数据服务。
(二)河流湖泊智能监控
建立完善河湖沿岸视频监控系统,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集河湖汛情监控、水域岸线监控和输水线路监控于一体的远程化、可视化、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与人工巡河、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相互融合,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河湖常态化监管途径,切实保障河湖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及生态安全。
(三)水文设施提升改造
加快水文设施现代化建设,推进水文测站补充完善,实施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体系、地下水监测站网、雨量监测站网、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水质监测能力、水文巡测基地、水文数据处理智能化建设等,推广新型监测手段应用,扩大实时在线监测范围,提升水文信息网格化全要素动态监测感知能力。
(四)水利工程信息化改造
聚焦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推进传统水利工程向新型水利基础设施转型。对已建大型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推行“互联网+安全监管”。对新建工程积极推进BIM技术全生命周期运用,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
八、深化水利改革创新
“破障碍、激活力”,发挥政府和市场协同作用,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提升水利创新发展能力。
(一)水资源税和水价改革
充分发挥水资源税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优化水资源税征收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明确各级行政区、各行业、各用水户用水权,建立水权确权、交易、监管等制度体系,形成流域间、流域上下游、区域间、行业间和用水户间等多种水权交易模式。推进形成有利于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价格机制,不断深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健全和落实。全面推进工商服务业等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放开再生水定价,鼓励非常规水利用。生态用水方面,研究各类水源的生态补水价格,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价格补贴政策。
(二)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系。努力推动各级政府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项目建设,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优化项目安排和投资结构,不断探索商业化治水模式,通过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积极创新涉水项目融资和管理模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群众兴建水利的积极性。推广可研初设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建设
合理确定河流湖泊生态需水量,研究制定年度生态补水方案,规范生态补水调水各项工作。根据水库蓄水量和来水预测情况,制定生态补水调度方案,维持下游河道生态水量。科学调度引江、引黄工程,相机增加外调水量,最大程度改善河湖生态、回补地下水。积极配合国家推进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引滦入津、密云水库和永定河流域等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工程设施维护养护
加强水库、堤防、闸涵、灌溉和农村供水等设施维修养护,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创新运行管护模式,建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探索推进水利专业化、社会化养护,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租赁承包、委托、“以大带小”等模式落实人员和经费,引入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实现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推进各级引黄工程管理机构建设,分级负责引黄工程的运行管护,更好发挥工程效益。通过引入市场主体或者利用抗旱服务站、乡村水利站、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组建集中统一的专业化供水管理机构,整合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扩大供水服务范围,实行规模化供水、专业化管护,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九、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建机制、强能力”,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加强水利法规制度建设,提高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强化风险隐患意识,推进科技人才创新,不断提升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1.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节约用水、河湖保护治理、水资源管理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前期工作,谋划制定《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河北省引调水管理规定》等地方水利法规规章,做好《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地方水利法规规章的修订。加快现行法规规章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评估监管机制,确保水利行业管理于法有据、有规可循。
2.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水利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提升水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河湖、水资源、水工程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调督办机制,强化执法力度。纵深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水利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涉水事务监管
1.强化水资源监管。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工作。加快建成全天候的实时动态水资源监测体系,将江河重要断面、重点取水口、地下水超采区作为主要监控对象,提升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能力。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取用水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禁限采制度,纠正无序取用水、超量取用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
2.强化河流湖泊监管。全力推进河湖长制从建立向见效转变。增强河湖长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履职监管,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加强督办问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推动水利风景区快速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严格规范采砂、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等涉水活动。加强监督执法,大力整治侵占、破坏河湖的行为,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管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
3.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坚持建管并重,推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工程招投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设计变更、安全生产等建设过程各环节监管,压实各方建设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强化工程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监管,实现工程建设过程可视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运用信用评价机制,倒逼市场主体自律,创造良好的水利建设环境。加快推进水库、堤防、闸涵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库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开展覆盖全省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重点对燕山、永定河上游、太行山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以及京津风沙源治理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变化情况,进行定量计算和评价。全面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继续完善水土流失监管制度体系,健全水土保持监督长效机制。严格督查检查问责,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三)加强水库移民管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维护水库移民合法权益。督促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推进移民产业升级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移民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库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平均水平,实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编制高标准移民安置规划。落实重大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进度协调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移民搬迁安置和验收工作,保障移民高质量安置,维护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四)加强水安全风险管理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着眼于防范水安全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做好风险评估,提升水安全风险综合应对和管控能力。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洪安全底线,全面分析防洪的自然风险、工程风险和管理风险,进一步完善大范围流域性、区域性洪水风险和局部性、突发性洪水的综合应对和管控措施。把支撑现代化建设的供水安全作为重要底线,明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标准,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和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能力。守住水生态安全底线,围绕水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河湖生态水量有效保障,制定综合治理措施,持续改善水生态健康状况。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水利安全标准化,有效防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基础工作和科技创新
结合国家开展的水网规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工作,加强我省水利基础工作分析研究,开展相关规划、方案的编制,为水利事业发展和重大工程布局提供技术支撑。围绕水利现代化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水利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其他科技力量开展水利重大战略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积极推进国际水利科技合作,引进先进治水兴水理念和技术,加强水利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升水利科技水平。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立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化水利智库。抓好基层水利职工教育培训,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水利实用技能与服务管理能力。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水安全保障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解决水安全问题常态化调度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将规划目标指标和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重点发展领域,逐级分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保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水安全保障各项任务的实施,认真梳理细化规划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积极推进规划实施中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考核奖惩等方面保障措施,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
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水利建设,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健全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政策,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信贷资金。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委托运营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建设,足额落实建设资金。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公众参与的公益活动,加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先进水文化,不断提升全社会水危机意识、洪水风险防范意识、节约用水和生态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水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