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吸取“5 25”河南省鲁山县老年公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养(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民政部《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沧州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8日
沧州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
大检查工作方案
5月25日晚,河南省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辖区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养(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民政部《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部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疗养院、救助管理机构、救灾储备库(仓库)、军休所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
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一是对机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二是对机构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漏、线路老化等引发事故。三是对机构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房屋门窗、制冷取暖设备、文体娱乐场所等重点设施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四是对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值守等工作是否落实等进行排查。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县级自查(5月28日—6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各类福利、救助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同时,各县(市、区)及各类福利、救助机构要根据检查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一并上报市民政局。
(二)第二阶段:市级检查(6月16日—6月25日)。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安监、消防、电力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赴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人员分组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6月26日—6月30日)。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找出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市民政局对全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并将总结向市安委办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把此次安全检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参加实施。要协调安监、消防、电力等部门参与检查工作,变一家独办为多方共促,广泛深入地查找安全隐患,消除盲点和死角,增强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类福利、救助机构要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到位,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狠抓整改。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确需一定时间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对于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要科学分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必要时,要专题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予以协调解决。要建立整改工作包干责任制,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逐个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一家一家整改落实,将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问题全部纳入有效管控范围。每个机构至少要有一名民政部门干部做整改包干责任人,民政部门要与机构签订整改责任书,机构负责人要与内部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各类福利、救助机构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机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类型福利、救助机构的特点,督促和指导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0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9-2001)、《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10-2001)等规章和标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责任刚性约束。一是要针对福利、救助机构因卧床吸烟和用火、用电造成火灾多的特点,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结合服务对象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三是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指导和督促各类福利、救助机构配备符合服务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四是要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断提高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