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告沧州市区2016年秋季退役士兵书

2016/09/05 2.4k 阅读 109 点赞

告沧州市区2016年秋季退役士兵书


沧州市区的退役士兵同志们:

你们好!

首先,欢迎大家载誉返乡,并向你们表示亲切慰问!为帮助同志们了解现行安置政策,方便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6年秋季退役士兵报到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至11月5日。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关待遇。

二、携带证件。退役士兵报到时需携带下列证件:1、退伍行政介绍信。2、退伍证。3、身份证4、本人工商银行卡(必须为退役士兵本人工行卡,他人的无效)。6、户口注销证明(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7、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落户手续办理。退役士兵报到时,市安置办凭退役士兵户口注销证明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退役士兵凭市安置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籍处办理落户手续。

四、组织关系接转。家居城镇的转往所在街道办事处,家居农村的转往所在村镇。(党员到市委或区委组织部办理,团员到所在区团委办理)。

五、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领取时限及所需证件。退役士兵凭退伍证、身份证、本人工商银行卡在市安置办办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领取手续。办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职业技能培训的原则及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坚持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凡有意愿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报到时在《沧州市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科目表》中自选一项专业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时间3--6个月。希望广大退役士兵踊跃报名参加,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

七、自觉遵纪守法。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因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关待遇。

八、保持联络畅通。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未领取或技能培训未结束之前,退役士兵报到时留给市安置办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以便有事随时联系。

市安置办联系电话:0317-5200809   0317-5200860

   特此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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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