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黄骅市、任丘市婚姻登记处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处的通知》(冀民[2017]12号)要求,3月1日起,黄骅市、任丘市两个婚姻登记处开始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凡沧州市户籍居民可自由就近选择我市其中一处进行登记办理。
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提交材料,内地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登记声明书。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结婚登记声明书;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结婚登记声明书;外国人:本人有效护照、本人无配偶证明、结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涉外离婚登记提交材料,内地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声明书。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声明书;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本人有效护照、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声明书。
黄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4586777
办公地址:黄骅市海丰大街北段婚姻登记处
任丘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2213071
办公地址:任丘市裕华东路香港街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