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沧州市教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州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沧州市教育局是沧州市政府直属机构,教育局机关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武术科。另设:工委组织部(工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会、妇委会、教育志办公室。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纳入部门预算的直属单位有:教育科学研究所、电化教育信息中心、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学校产业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育考试院、沧州师范学院、泊头职业学院、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市第五中学、沧州市民族中学、沧州市第七中学、沧州市第八中学、沧州市第十三中学、沧州市第十四中学、沧州市第一幼儿园、沧州市第二幼儿园、沧州市民族幼儿园、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沧州广播电视大学、沧州市第十五中学、沧州市第十六中学、华北工业学校、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拟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及教育发展重点,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及市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核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成本;负责全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指导各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党建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基础教育、普通中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承担市直学校校舍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七)执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推动师范类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引进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九)指导相关继续教育和产业化培训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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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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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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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 |
行政 |
正处级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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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化教育信息中心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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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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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育科学科学研究所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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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产业服务中心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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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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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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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
事业 |
副处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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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 |
事业 |
正厅级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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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职业学院 |
事业 |
副厅级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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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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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 |
事业 |
正处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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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二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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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三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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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五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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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族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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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七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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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八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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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三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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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四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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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幼儿园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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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二幼儿园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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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族幼儿园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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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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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广播电视大学 |
事业 |
正处级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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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五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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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六中学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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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工业学校 |
事业 |
正处级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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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事业 |
副厅级 |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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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沧州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9年预算收入12395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953.86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沧州市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9年支出预算12395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43.0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4828.2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7914.82万元;项目支出11210.82万元,主要为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442万元,初中教育支出300万元,高中教育支出280万元,高等教育支出5312万元,高等职业教育支出3846.82万元,广播电视教育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123953.8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3533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563.7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33283.06万元,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80.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26.90万元,主要为学前教育减少2504.9万元,义务教育减少1316.53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减少220万元,职业教育增加3770.82万元,高等教育减少90.29万元,教育政务管理减少866万元。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沧州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7914.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沧州市教育局财政拨款2019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224.9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的304.48万元减少了79.5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93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较2018年度预算减少50.7万元,主要是因为非税收入安排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标准下调,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109.0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增加0.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取暖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计算生成的,2019年我市统一上调物业管理费和差旅费标准以及2019年市直学校学生人数增加,核定基数增大,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减少29.60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纳入了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未纳入,从而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国已经迈入了新时代。全市教育系统要科学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势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化改革、着力创新,着眼规范、强化治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咬定目标、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实施机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目标,以转作风、抓改革、增投入、强治理、保安全为重要保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深入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持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个中心”,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突出“一个重点”,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六位一体”,即学前教育抓规范、义务教育促均衡、普通高中创优质、职业教育建体系、高等教育重内涵、特殊教育扩外延;指向“一个目标”,即建设教育强市,助推创新驱动经济强市和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二)、推动主城区第二轮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启动华北工业学校与沧州职教中心合并迁建前期工作。
(三)、启动十三中扩建二期工程拆迁工作,加快师院附中(市第十七中学)建设进度。完成二幼分园主体工程。推进沧州工贸学校新校区二、三期工程建设。
(四)、圆满完成“全面改薄”任务。
(五)、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六)、创建标准化中小学20所。
(七)、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招生数量“双扩大”工作。
(八)、完成18个县(市、区)年度综合督导评估,力争盐山县、孟村县、献县、海兴县、泊头市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海兴县通过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学前教育职责
内容描述:实施学前教育重点项目,支持和引导市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在乡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幼儿园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对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资助等。支持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资助项目。
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增强资金配置的科学性,提高幼儿园入园率和扩大在园幼儿数,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2、开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支持市县扩建和新建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新建公办幼儿园40个 ,改建扩建幼儿园150个。
二、义务教育职责
内容描述: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1、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推进教育扶贫。
2、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绩效目标: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贫困寄宿生资助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费85元),特教6000元。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从2014年开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基本适应教学需要。
三、普通高中教育职责
内容描述: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件。
1、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学生资助:提高我市高中毛入学率。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课书。
绩效目标: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免除建档立卡的贫困高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教课书费。
2、提高我市高中毛入学率。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课书。
四、职业教育职责
内容描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1、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实施重点中职学校质量提升计划,建设全市精品校,形成优势带动。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发展水平。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增强学校经费保障能力。
绩效目标: 完善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启动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
1、突出择优扶强、扶特,启动重点建设精品、品牌和特色中职校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优质教育资源,提高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拨款水平。
五、高等教育职责
内容描述: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1、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提高高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试点工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共建一批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服务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绩效目标:引导高校明确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试点工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着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特色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提升建设学校整体水平和办学实力;提升建设学科水平和服务能力;引进一批高端人才;打造一批国家级学术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一批国家级科研平台。
2、深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市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
六、教师队伍建设职责
内容描述: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1、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开展三区支教。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绩效目标:完成中职、中小学幼儿园骨干、学科教师培训,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提高特殊群体教师待遇。
2、培训中小学教师7000人;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700人;按政策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三区支教补助;选拔奖励沧州市突出贡献教师10名、沧州市优秀乡村教师300名。
七、推进教育公平职责
内容描述:负责推进教育公平
1、资助贫困学生:设立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
绩效目标: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2、完成每年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任务。
八、教育政务管理职责
内容描述:负责教育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1、综合业务管理:做好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综合事务管理:做好会议培训组织,内部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人事、党务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绩效目标:依法行政,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勤政廉洁的政府部门;保障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1、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2、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强力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1. 继续改善主城区学校办学条件。启动十三中扩建二期工程拆迁工作。加快师院附中(市第十七中学)建设进度。完成二幼分园主体工程、工贸学校学生公寓AB楼建设、三中教学楼二期工程主体、七中学生餐厅和操场建设。完成十五中购置大化集团教育中心办公楼。加强指导调度,继续推动运河区8所小学、新华区3所学校、高新区1所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
2. 启动主城区第二轮学校建设及布局优化调整。以华北工业学校和沧州市职教中心合并迁建为龙头,启动主城区第二轮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力争取得实质进展。拟将华北工业学校与沧州市职教中心合并,在沧州师院西部的教育规划预留地上建成一所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标准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将市五中迁入市职教中心现址,将市五中现址改建为一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规划投资2亿元,选址迁建市民族中学;将市民族中学现址改建为一所较大规模的民族小学或民族幼儿园。
3. 加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管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出台《沧州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解决因城市增容造成的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4. 按期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在2018年贫困县“校舍项目100%开工、采购项目100%完成”的基础上,完善定期通报、专题调度、专项审计、监督问责等措施,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实施,紧盯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所有项目学校全部达标。
(二)、统筹提高教育质量水平。
5. 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化水平提升。全面落实《沧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力争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调整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力争使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加快公办园建设,扩大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规划新建公办园20所,改扩建70所,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加强规范管理,深化科学育儿改革,推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市幼儿园一日生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进一步完善全市幼儿园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选派政府领导专员制度。对全市所有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安全隐患。
6. 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沧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制度落地见实效。大力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一细五领”内涵建设,带动中小学办学品质的全面提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与认定工作,年内创建标准化学校20所。多措并举,深入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坚持不懈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妥善解决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7. 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大力推进高中教育普及攻坚工作,落实省定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普及高中教育工作。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启动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测评体系与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8. 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强力推进扩大办学规模、扩大招生数量“双扩大”工作,满足学位需求,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教育部职普45:55的规定要求。加强市直属职业院校建设,补齐短板,逐步完善主城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沧州工贸学校新校区二、三期工程建设。办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比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以赛促学促教,提高教学质量。
9. 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能力。适应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战略和沧州沿海发展战略需求,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内涵建设,深化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提升人才培养层次水平,构建和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进高校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沧州师院按照教育部评估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力整改落实,提高本科办学水平。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医专重点抓好优质校建设,迎接省三年创新行动计划验收。泊头职业学院继续推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学前教育省级骨干专业建设。沧州电大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健全管理体制,广泛开展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发展。
10. 优化素质教育机制模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水平。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以“书画进校园”工作为抓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经典优秀传统文化诵读教育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戏曲文化进校园工作。推进家乡文化进课堂,开展好家乡文化教育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好参观见学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营造书香校园。以各种主题活动为载体,强化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诚信教育。继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积极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以提高素质、强化审美、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强化学校艺术教学和实践,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组织举办沧州市第二十九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突出抓好校园合唱团活动,组织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活动,力争创出品牌和特色。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努力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足球特色学校为基础,推广“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活动。举办我市第十五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组织实施好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继续推进武术进校园工作。继续开展国防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
加强特殊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交流活动,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加强民办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推进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开展节约型学校、绿色校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学生装管理工作。
(三)、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1. 加强党建工作,提升核心领导能力。落实上级部署,继续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做好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强化科级学校领导班子和成员考核工作,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的备案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四连心、接地气”活动。力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和执纪问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保持高压态势,抓好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纠正教育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12. 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岗位专业能力。提升校长队伍专业素质,举办两期校长培训班。公开招聘优秀教师,逐步实现师资均衡配置。实施名师工程,加强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和管理。继续推动1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开启20个市本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启动实施市本级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积极推进“沧州市骨干教师专业发展五·三·一工程”,完成“沧州市学科带头人”复评工作,评选出300名学科带头人,完成100名“沧州市学科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入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解决现实问题,完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深入开展“三区”支教活动。探索科学有效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教师职称聘用机制,努力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建设,抓好师德考核,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治理公办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大力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争取整体达标升级。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入编和各种待遇不落实问题。
13. 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全面启动实施智慧教育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工作,实现师生、生生、家校多元互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逐步形成全市大数据共建共享。做好资源整合和使用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库。举办沧州市机器人培训及第一届机器人大赛,承办全省机器人大赛。制定下发《沧州市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标准,为提升全市中小学生信息化素养提供发展空间,建设机器人教育实验室40所,其中市直学校6所,县域34所,消除“机器人实验室空白区县”。将图书信息管理平台由直属学校向全市拓展,实现全市联网。开展全市创新、创客活动。
14. 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先导引领能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评选确定百所教育科研先导基地学校。加强沧州市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调整和补充薄弱学段、学科兼职教研员。丰富和提升沧州市教科研“惠农工程”。深化课堂教学“微创新”,推广教育“微创新”成果。启动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融合课程”实践研究 。大力推进网络研修工作。研究新形势下的高考改革,加强高中教研与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教研员队伍素质能力,举办5期“教研员工作大学堂”。
15. 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升安全维稳能力。明晰安全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员负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校园警卫室”建设,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专职门卫配备工作,加强校园视频监控平台、报警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依法做好校车的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安全隐患平台和安全教育平台,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安全教育“课程化”工作。做好安全业务培训、宣传演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心理卫生、环境卫生等项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推广施行《沧州市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办法》。
16. 加强招生考试工作,提升科技招考水平。加强涉考法律法规宣传、考生诚信教育,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和招考科技手段运用,加强人员培训、考试管理,确保平安招考。探索研究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改革的衔接,加强前瞻性调研,提前谋划改革后普通高考的组考方案。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力争实现中考标准化考点全覆盖。完成指挥中心网络改造, 做好院办公内网OA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初中招生、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机制,规范招生行为,消除招生乱象。
17. 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形成主要领导统筹的大宣传格局。不断拓展宣传平台载体,突出做好依托当地媒体的宣传工作。突出教育宣传时代特征,加大新媒体宣传。做好教育宣传培训和通讯员工作。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做好教育主流报刊的宣传推介工作。
18. 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强法治保障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服务百姓群众办事。加强行政事项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两库一单”,推广“双随机”检查机制,为教育改革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强力推进依法治校,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干部、教师普法工作,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水平。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四落实”工作。加强校外教育辅导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余过重学习负担。
19.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在保障体制方面,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依照有关法规政策,保证投入到位。突出项目拉动,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尤其是用人自主权,促进教师的及时补充和合理流动。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彻底改变应试教育的桎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继续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形成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促进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工作健康发展。做好京津冀教育系统发展和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有关工作。
(四)、全面落实教育民生好事实事。
20.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协调,将市属高等职业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提高到12000元,提高市本级普通高中公共财政补助水平。
21. 巩固精准扶贫成果。深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对在普通高中(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识别,应助尽助。继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海兴、盐山、南皮等三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义务教育全覆盖。
(五)、努力推进区域教育发展水平提升。
22. 进一步突出教育督导工作实效。加强对有关县级政府的过程性督导,督促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和国家评估认定工作。对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县级政府强化过程性督导,督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盐山县、孟村县、献县、海兴县、泊头市5个县(市)的过程性督导,力争2018年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认定;督导海兴县做好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的有关工作。全面推开督学责任区工作。加强对热点、难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
沧州市教育局 |
单位:万元 |
|||||||
|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
优 |
良 |
中 |
差 |
|||||
|
一、学前教育 |
实施学前教育重点项目,支持和引导市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增强资金配置的科学性,提高幼儿园入园率和扩大在园幼儿数,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
||||||
|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
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在乡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幼儿园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对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资助等。支持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资助项目。 |
1:开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支持市县扩建和新建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2:新建公办幼儿园40个 ,改建扩建幼儿园150个。 |
在园幼儿数量(万人) |
≥23 |
≥23 |
≥23 |
<23 |
|
|
幼儿家长满意度 |
≥80% |
≥70% |
≥60% |
<60% |
||||
|
适龄儿童毛入园率 |
≥84% |
≥83% |
≥82% |
<82% |
||||
|
吸引社会资金办幼儿园数量(家) |
≥160 |
≥150 |
≥140 |
<140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70% |
≥60% |
<60% |
||||
|
扩建幼儿园数量(家) |
≥150 |
≥140 |
≥130 |
<130 |
||||
|
受益幼儿园满意度 |
≥85% |
≥80% |
≥75% |
<75% |
||||
|
新建幼儿园数量(家) |
≥20 |
≥18 |
≥16 |
<16 |
||||
|
幼儿资助比例 |
≥7.5% |
≥6.5% |
≥6% |
<6% |
||||
|
新增幼儿容量(名) |
≥1500 |
≥1400 |
≥1300 |
<1300 |
||||
|
二、义务教育 |
300.00 |
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贫困寄宿生资助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
|||||
|
1、发展城乡义务教育 |
300.00 |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推进教育扶贫。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费85元),特教6000元。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
教科书免费发放率 |
100% |
≥98% |
≥96% |
<96% |
|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率 |
≥26% |
≥25% |
≥24% |
<24% |
||||
|
新建、改扩建、维修校舍面积 |
≥8 |
≥6 |
≥4 |
<4 |
||||
|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人数 |
≥26% |
≥1.5 |
≥1 |
<1 |
||||
|
2、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
从2014年开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基本适应教学需要。 |
小学生均设备价值 |
≥800 |
≥750 |
≥700 |
<700 |
|
|
初中生均校舍面积 |
≥10 |
≥8 |
≥6 |
<6 |
||||
|
初中生均设备价值 |
≥1000 |
≥950 |
≥900 |
<900 |
||||
|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面积 |
≥8 |
≥6 |
≥4 |
<4 |
||||
|
中小学教学设备、图书购置数量 |
≥14 |
≥12 |
≥10 |
<10 |
||||
|
小学生均校舍面积 |
≥6 |
≥5.5 |
≥5 |
<5 |
||||
|
三、普通高中教育 |
280.00 |
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件。 |
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免除建档立卡的贫困高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教课书费。 |
|||||
|
1、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学生资助 |
280.00 |
提高我市高中毛入学率。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课书。 |
提高我市高中毛入学率。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课书。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0% |
≥88% |
≥86% |
<86% |
|
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 |
100% |
≥99% |
≥98% |
<98% |
||||
|
在校高中生数量 |
≥10 |
≥8 |
≥6 |
<6 |
||||
|
“三免”的高中贫困学生数量 |
≥1500 |
≥1300 |
≥1100 |
<1100 |
||||
|
四、职业教育 |
3846.82 |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
完善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启动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 |
|||||
|
1、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
实施重点中职学校质量提升计划,建设全市精品校,形成优势带动。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突出择优扶强、扶特,启动重点建设精品、品牌和特色中职校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中职生均校舍面积 |
≥16 |
15 |
14 |
<13 |
|
|
中职生均设备价值 |
≥3900 |
≥3880 |
≥3860 |
<3860 |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率 |
100% |
≥98% |
≥96% |
<96% |
||||
|
新建、改扩建中职校舍面积 |
≥8 |
≥6 |
≥4 |
<4 |
||||
|
中职教学设备购置数量 |
≥3500 |
≥2500 |
≥2000 |
<2000 |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人次 |
≥7500 |
≥7000 |
≥6500 |
<6500 |
||||
|
2、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
3846.82 |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发展水平。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增强学校经费保障能力。 |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优质教育资源,提高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拨款水平。 |
教学保障率 |
100% |
≥95% |
≥90% |
<90% |
|
万元财政投入培养的学生数 |
≥0.7 |
≥0.65 |
≥0.6 |
<0.6 |
||||
|
五、高等教育 |
5342.00 |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
引导高校明确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试点工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着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特色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
|||||
|
1、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 |
5342.00 |
提高高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试点工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
1:提升建设学校整体水平和办学实力。 2:提升建设学科水平和服务能力。 3:引进一批高端人才。 4:打造一批国家级学术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 5:建设一批国家级科研平台。 |
引进高端人才数量(人) |
3 |
2 |
1 |
0 |
|
专利成果数量(个) |
≥10 |
≥9 |
≥8 |
<8 |
||||
|
研发新品数量(个) |
≥8 |
≥7 |
≥6 |
<6 |
||||
|
采用成果数量(个) |
≥4 |
≥3 |
≥2 |
<2 |
||||
|
学术交流2 |
≥120 |
≥110 |
≥100 |
<100 |
||||
|
学术团队获奖数量(个) |
3 |
2 |
1 |
0 |
||||
|
ESI1%学科数量(个) |
2 |
1 |
0 |
-1 |
||||
|
项目承担数量(个) |
1 |
1 |
1 |
<1 |
||||
|
学术交流1 |
≥4 |
≥3 |
≥2 |
<2 |
||||
|
平台建设数量(家) |
3 |
2 |
1 |
0 |
||||
|
2、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
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共建一批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服务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深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市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 |
科研项目结题率 |
≥75% |
≥70% |
≥65% |
<65 |
|
|
新增科研课题项目数 |
≥800 |
≥700 |
≥600 |
<600 |
||||
|
建设科研创新平台数量 |
≥60 |
≥50 |
≥40 |
<40 |
||||
|
六、教师队伍建设 |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
完成中职、中小学幼儿园骨干、学科教师培训,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提高特殊群体教师待遇。 |
||||||
|
1、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
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开展三区支教。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
1:培训中小学教师7000人。 2: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700人。 3:按政策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三区支教补助。 4:选拔奖励沧州市突出贡献教师10名、沧州市优秀乡村教师300名。 |
培训校长人数 |
≥700 |
≥650 |
≥600 |
<600 |
|
|
参训教师合格率 |
≥95% |
≥85% |
≥75% |
<75% |
||||
|
参训教师满意率 |
≥95% |
≥85% |
≥75% |
<75% |
||||
|
培训校长参训率 |
≥95% |
≥90% |
≥85% |
<85% |
||||
|
参训校长满意率 |
≥95% |
≥85% |
≥75% |
<75% |
||||
|
补助资金发放完成率 |
0.995 |
≥99% |
≥98% |
<98% |
||||
|
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数 |
≥6 |
≥5.8 |
≥5.5 |
<5.5 |
||||
|
享受农村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人数(万人) |
≥24 |
≥23.5 |
≥23 |
<23 |
||||
|
培训教师参训率 |
≥90% |
≥80% |
≥70% |
<70% |
||||
|
三区支教教师人次 |
≥1300 |
≥1200 |
≥1100 |
<1100 |
||||
|
七、推进教育公平 |
负责推进教育公平 |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
||||||
|
1、资助贫困学生 |
设立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 |
完成每年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任务。 |
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 |
100% |
≥95% |
≥90% |
<90% |
|
|
贫困学生资助人数 |
≥2 |
≥1.5 |
≥1 |
<1 |
||||
|
八、教育政务管理 |
1442.00 |
负责教育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
依法行政,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勤政廉洁的政府部门;保障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
|||||
|
1、综合业务管理 |
1434.00 |
做好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
厅机关业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95% |
≥90% |
<90% |
|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
2、综合事务管理 |
8.00 |
做好会议培训组织,内部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人事、党务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
100% |
≥95% |
≥90% |
<90% |
|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沧州市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0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9.91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
360沧州市教育局 |
单位:万元 |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
合 计 |
10009.91 |
10009.91 |
10009.91 |
||||||||||
|
沧州市教育局小计 |
80.90 |
80.90 |
80.90 |
||||||||||
|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项经费 |
460.00 |
通用设备 |
A02 |
120.00 |
0.50 |
60.00 |
60.00 |
60.00 |
|||||
|
中考体育测试设备购置经费 |
20.00 |
体育设备 |
A0336 |
1.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91.09 |
保险服务 |
C1504 |
1.00 |
0.90 |
0.90 |
0.90 |
0.90 |
|||||
|
沧州师范学院小计 |
550.00 |
550.00 |
55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474.10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1.00 |
550.00 |
550.00 |
550.00 |
55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小计 |
2730.00 |
2730.00 |
273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
250.00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项 |
1.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
250.00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A020102 |
项 |
1.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
250.00 |
终端设备 |
A020104 |
项 |
1.00 |
70.00 |
70.00 |
70.00 |
7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
250.00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项 |
1.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购置图书项目 |
50.00 |
图书 |
A0501 |
项 |
1.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植物园改造项目 |
200.00 |
修缮工程 |
B08 |
项 |
1.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新校区新建实验楼工程 |
200.00 |
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
B0106 |
项 |
1.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新建单身教师公寓项目 |
200.00 |
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
B0106 |
项 |
1.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新建空乘实训室项目 |
200.00 |
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
B0106 |
项 |
1.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智能校园展示中心项目 |
210.00 |
其它电子工程安装 |
B060199 |
项 |
1.00 |
210.00 |
210.00 |
210.00 |
21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30.00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项 |
1.00 |
130.00 |
130.00 |
130.00 |
13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新建10.11号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 |
400.00 |
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
B0106 |
项 |
1.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实训设备购置项目 |
500.00 |
教学专用仪器 |
A033412 |
项 |
1.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
|
泊头职业学院云计算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
390.00 |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
B060206 |
项 |
1.00 |
390.00 |
390.00 |
390.00 |
390.00 |
||||
|
沧州市第一中学小计 |
174.50 |
174.50 |
174.5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376.19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1.00 |
174.50 |
174.50 |
174.50 |
174.50 |
|||||
|
沧州市第二中学小计 |
296.42 |
296.42 |
296.42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5.00 |
0.12 |
0.60 |
0.60 |
0.6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1.00 |
0.20 |
0.20 |
0.20 |
0.2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1.00 |
0.50 |
0.50 |
0.50 |
0.5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空调机 |
A0206180203 |
台 |
6.00 |
0.30 |
1.80 |
1.80 |
1.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家具用具 |
A06 |
张 |
85.00 |
0.14 |
11.90 |
11.90 |
11.9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家具用具 |
A06 |
把 |
85.00 |
0.08 |
6.80 |
6.80 |
6.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家具用具 |
A06 |
张 |
8.00 |
0.21 |
1.68 |
1.68 |
1.68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服务器 |
A02010103 |
台 |
2.00 |
0.38 |
0.76 |
0.76 |
0.76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存储设备 |
A020105 |
台 |
8.00 |
0.10 |
0.80 |
0.80 |
0.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2.00 |
0.65 |
1.30 |
1.30 |
1.3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办公设备 |
A0202 |
台 |
1.00 |
0.08 |
0.08 |
0.08 |
0.08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074.12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1.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
|
致和楼、高三楼厕所改造 |
60.00 |
修缮工程 |
B08 |
1.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
|
二中看台改造、田径场渗水槽翻修 |
100.00 |
修缮工程 |
B08 |
1.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校园文化建设 |
70.00 |
修缮工程 |
B08 |
1.00 |
70.00 |
70.00 |
70.00 |
70.00 |
|||||
|
沧州市第三中学小计 |
40.00 |
40.00 |
40.00 |
||||||||||
|
监控设备购置 |
20.00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B060102 |
1.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智能电子班牌系统购置 |
20.00 |
教学专用仪器 |
A033412 |
1.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沧州市第五中学小计 |
38.20 |
38.20 |
38.2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81 |
家具用具 |
A06 |
1150.00 |
0.02 |
23.00 |
23.00 |
23.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81 |
保险服务 |
C1504 |
1.00 |
0.60 |
0.60 |
0.60 |
0.6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81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1.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81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6.00 |
0.20 |
1.20 |
1.20 |
1.2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81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14.00 |
0.60 |
8.40 |
8.40 |
8.4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81 |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 |
6.00 |
0.50 |
3.00 |
3.00 |
3.00 |
|||||
|
沧州市民族中学小计 |
41.30 |
41.30 |
41.3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图书 |
A0501 |
册 |
400.00 |
0.01 |
4.00 |
4.00 |
4.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400.00 |
0.02 |
8.00 |
8.00 |
8.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70.00 |
0.06 |
4.20 |
4.20 |
4.2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家具用具 |
A06 |
件 |
50.00 |
0.07 |
3.50 |
3.50 |
3.5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空调机 |
A0206180203 |
台 |
6.00 |
0.60 |
3.60 |
3.60 |
3.6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6.00 |
0.50 |
3.00 |
3.00 |
3.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销毁设备 |
A020211 |
台 |
10.00 |
0.20 |
2.00 |
2.00 |
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4.00 |
0.25 |
1.00 |
1.00 |
1.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投影仪 |
A020202 |
套 |
4.00 |
2.00 |
8.00 |
8.00 |
8.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20.00 |
0.15 |
3.00 |
3.00 |
3.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97.43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2.00 |
0.50 |
1.00 |
1.00 |
1.00 |
||||
|
沧州市第七中学小计 |
94.30 |
94.30 |
94.3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63.36 |
空调机 |
A0206180203 |
33.00 |
0.90 |
29.70 |
29.70 |
29.7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63.36 |
保险服务 |
C1504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63.36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100.00 |
0.60 |
60.00 |
60.00 |
6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63.36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A02091001 |
6.00 |
0.60 |
3.60 |
3.60 |
3.60 |
|||||
|
沧州市第八中学小计 |
66.80 |
66.80 |
66.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762.66 |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A0201 |
台 |
56.00 |
0.50 |
28.00 |
28.00 |
28.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762.66 |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 |
台 |
36.00 |
0.80 |
28.80 |
28.80 |
28.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762.66 |
家具用具 |
A06 |
100.00 |
0.10 |
10.00 |
10.00 |
10.00 |
|||||
|
沧州市第十三中学小计 |
123.70 |
123.70 |
123.7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2.00 |
0.20 |
0.40 |
0.40 |
0.4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0.50 |
32.00 |
16.00 |
16.00 |
16.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空气净化设备 |
A0206180205 |
75.00 |
0.90 |
67.50 |
67.50 |
67.5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家具用具 |
A06 |
2300.00 |
0.01 |
23.00 |
23.00 |
23.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家具用具 |
A06 |
70.00 |
0.14 |
9.80 |
9.80 |
9.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家具用具 |
A06 |
45.00 |
0.14 |
6.30 |
6.30 |
6.3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329.90 |
保险服务 |
C1504 |
0.70 |
1.00 |
0.70 |
0.70 |
0.70 |
|||||
|
沧州市第十四中学小计 |
152.00 |
152.00 |
15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83.15 |
保险服务 |
C1504 |
2.00 |
0.50 |
1.00 |
1.00 |
1.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83.15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50.00 |
0.20 |
10.00 |
10.00 |
1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83.15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254.00 |
0.50 |
127.00 |
127.00 |
127.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83.15 |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 |
台 |
30.00 |
0.40 |
12.00 |
12.00 |
1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83.15 |
办公设备 |
A0202 |
台 |
10.00 |
0.20 |
2.00 |
2.00 |
2.00 |
||||
|
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计 |
29.50 |
29.50 |
29.5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85.71 |
保险服务 |
C1504 |
次 |
1.00 |
0.50 |
0.50 |
0.50 |
0.5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85.71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1.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85.71 |
数据录入设备 |
A02010612 |
台 |
1.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85.71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22.00 |
0.50 |
11.00 |
11.00 |
11.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85.71 |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 |
台 |
35.00 |
0.40 |
14.00 |
14.00 |
14.00 |
||||
|
沧州广播电视大学小计 |
45.80 |
45.80 |
45.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70.90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30.00 |
0.50 |
15.00 |
15.00 |
15.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470.90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4.00 |
0.20 |
0.80 |
0.80 |
0.80 |
||||
|
教学楼地面更换瓷砖 |
30.00 |
装修工程 |
B07 |
个 |
1.00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
|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小计 |
60.90 |
60.90 |
60.9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21.00 |
保险服务 |
C1504 |
2.00 |
0.45 |
0.90 |
0.90 |
0.90 |
|||||
|
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
382.96 |
数据处理服务 |
C0203 |
1.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21.00 |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A0201 |
10.00 |
0.50 |
5.00 |
5.00 |
5.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21.00 |
多功能一体机 |
A020204 |
4.00 |
0.50 |
2.00 |
2.00 |
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121.00 |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A0201 |
2.00 |
1.50 |
3.00 |
3.00 |
3.00 |
|||||
|
沧州市第十五中学小计 |
24.39 |
24.39 |
24.39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10.00 |
0.50 |
5.00 |
5.00 |
5.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 |
台 |
2.00 |
0.70 |
1.40 |
1.40 |
1.4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其他车辆 |
A020399 |
辆 |
1.00 |
0.80 |
0.80 |
0.80 |
0.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55.00 |
0.06 |
3.30 |
3.30 |
3.3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10.00 |
0.08 |
0.80 |
0.80 |
0.8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家具用具 |
A06 |
个 |
55.00 |
0.01 |
0.55 |
0.55 |
0.55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教学专用仪器 |
A033412 |
套 |
1.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教学专用仪器 |
A033412 |
套 |
8.00 |
0.99 |
7.92 |
7.92 |
7.92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家具用具 |
A06 |
个 |
10.00 |
0.06 |
0.60 |
0.60 |
0.6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4.00 |
0.08 |
0.32 |
0.32 |
0.32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家具用具 |
A06 |
套 |
13.00 |
0.10 |
1.30 |
1.30 |
1.3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66.21 |
打印设备 |
A02010601 |
台 |
1.00 |
0.40 |
0.40 |
0.40 |
0.40 |
||||
|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小计 |
5461.20 |
5461.20 |
5461.2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510.95 |
建筑物清洁服务 |
C0811 |
1.00 |
178.20 |
178.20 |
178.20 |
178.2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510.95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C1303 |
1.00 |
70.00 |
70.00 |
70.00 |
7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510.95 |
安全服务 |
C0810 |
1.00 |
86.00 |
86.00 |
86.00 |
86.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510.95 |
其他服务 |
C99 |
1.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510.95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1.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
|
日常公用经费 |
2510.95 |
专业技术服务 |
C09 |
1.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
|
沧州医专大型修缮专项资金 |
490.00 |
建筑物施工 |
B01 |
1.00 |
490.00 |
490.00 |
490.00 |
490.00 |
|||||
|
沧州医专设备、软件及图书资料购置专项资金 |
643.00 |
专用设备 |
A03 |
1.00 |
593.00 |
593.00 |
593.00 |
593.00 |
|||||
|
沧州医专设备、软件及图书资料购置专项资金 |
643.00 |
计算机软件 |
A020108 |
1.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
|
沧州医专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资金 |
3867.00 |
建筑物施工 |
B01 |
1.00 |
3867.00 |
3867.00 |
3867.00 |
3867.00 |
|||||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沧州市教育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8389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8598.61万元,主要为泊头职院工程建设,二中操场建设,医专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用通用设备和教学用专用设备等,均已列入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
沧州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
编制部门:沧州市教育局 |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 |
168389 |
|
1、房屋(平方米) |
763776.19 |
96633.9 |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384547.81 |
55098.2 |
|
2、车辆(台、辆) |
49 |
1010 |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23 |
3613.1 |
|
4、其他固定资产 |
67132 |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2月22日
备注:表中的年度预算数为项目支出,部门工作活动虽未安排项目支出,但由基本支出保障,由于基本支出无法拆分到相应的工作活动,因此部分工作活动没有列示年度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