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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3149/200000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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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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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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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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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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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字〔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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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30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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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失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9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加装范围及条件、资金筹集、实施主体和申请程序、电梯管理维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为积极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大协调扶持力度,本着便民、利民和快捷高效的原则,参考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现就我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运河区、新华区政府要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强化组织协调,深入宣传发动,统筹安排本辖区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两区政府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意向加装电梯项目台账,并做好统计分析,制定推进计划,精细找准问题、精准发力,积极推动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街道、社区要设专人专岗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加装电梯原则上由当事人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也可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进行协调。协商不成的,由属地社区、街道(乡镇)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尽可能消除意见分歧,达成统一共识。
二、合理确定电梯采购安装费用。加装电梯的采购安装费用,由全体受益业主自主筹集。业主出资比例应本着“受益越多,出资越多”的原则,做到科学、合情、合理。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分配方案由全体受益业主自愿协商确定,并达成书面协议(附件)。
每户加装电梯分摊金额可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1)确定每层分摊系数。一层系数为0,二层为0.5,三层为1,四层为1.3,五层为1.6,六层为1.9;
(2)集资总额÷各层分摊系数之和*对应楼层分摊系数=该楼层分摊金额;
(3)该楼层分摊金额÷该楼层面积总数*对应户面积=该户分摊金额。
三、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加装电梯建筑设计应当做到平面布局合理,注重与原有建筑及相邻建筑的协调,尽可能减少对周边房屋建筑的影响。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和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加装电梯适当增加户内使用面积,加建面积以满足加装电梯需要为宜。加装电梯增加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再补缴地价款,也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建面积不计入不动产产权证书。
四、履行设计方案公示程序。加装电梯全体业主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书》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方案在加装电梯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到所在社区进行告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申请人(建设单位)自行协商解决,社区负责协调;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
五、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建设单位需携带原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加装电梯协议、设计方案公示书面结果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直接发包备案表办理施工许可意见,同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单位持住建部门出具的电梯井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监督检验,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加装电梯项目涉及管线迁移改造的,电力、供排水、燃气、通信、网络等相关管线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予以办理。
六、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安装单位为加装电梯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对加装电梯工程的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当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监理、电梯安装单位,参建各方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电梯井道施工和电梯安装施工的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加装电梯协议(样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沧州市小区号楼单元
加装电梯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梯间全体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梯间加装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梯间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沧州市区(小区-楼号-单元号)加装载客电梯部,并委托作为申请人(建设单位)代为办理加装电梯相关事宜。
二、电梯加装前期建设费用分摊比例(或方案)
(由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三、电梯使用后期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比例(或方案)
(由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四、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措施
(如需要,则由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五、本协议由全体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留存原件,每户业主留存复印件1份。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复印件,建设单位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如加装电梯事宜涉及邻里纠纷,则由全体业主自行协调解决。
七、本协议需经全体业主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全体业主签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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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号 |
业主姓名 |
房号 |
业主姓名 |
房号 |
业主姓名 |
注:房屋是单位产权的,在业主签名栏加盖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