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2011年救灾工作的通知

2011/07/21 1.1w 阅读 382 点赞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种类>部门文件
  • 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194

  •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名    称:

    关于做好2011年救灾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沧民字〔2011〕15号

  • 发布日期:

    2011-07-22

  • 主题词:

    null

  • 有效性:

关于做好2011年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全省减灾救灾工作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灾区的社会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历史灾情实际和救灾应急工作需要,认真修订完善本级预案,要增加旱灾救灾条款,调整应急响应标准,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遇有重大灾害时要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要重点做好乡村两级受灾群众紧急转移、生活保障和倒房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深入调研摸清灾民困难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救灾资金发放程序,全面推行救助卡制度,确保各项救助措施及时到位。
二、完善救灾综合协调机制。按照国家减灾委的要求,省、市、县三级要建立健全综合减灾协调机构,强化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今年要着力推进县(市、区)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凡尚未建立减灾委的要抓紧成立,主要领导有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县级民政部门作为同级减灾委的常设办事单位,要主动与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联系,研究制定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程序,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要普遍成立减灾救灾专家委员会,提高灾害预警和灾害救助的科学性、时效性,提高灾害评估和灾害救助水平。要切实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民政部门上下级之间信息沟通和应急协调,发挥减灾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共同做好减灾救灾工作。
三、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今年各县(市)要把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作为减灾救灾的一项基础性重点工作来抓,处于灾害多发地域的县(市)要针对当地灾情特点和救灾需求及早谋划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要按照民政部颁布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研究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办法,从今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县(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同时,要充实储备品种,增加储备规模,特别要解决好不宜长期储存的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与厂家、商家签订救灾物资供需协议,确保应急救助需求,做到县级能够基本保障启动一次三级应急响应的物资需求。
四、完善救灾资金保障机制。巩固和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工作体制,按要求比例足额落实自然灾害救济费预算。2011年1月,财政部、民政部制发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范围、中央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划分、灾情核查评估、中央补助地方项目和补助内容、救灾资金申请和拨付、分地区资金分担比例和考核、救灾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进行了明确。目前,省民政厅、财政厅正在制定《河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县(市、区)要按上级精神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同财政部门按文件要求,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灾害发生后及时救助,无灾年份采购救灾物资,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五、完善灾害信息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推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灾害信息员规范化管理。要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各县(市、区)要制定培训规划,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其尽快适应救灾应急工作需要,确保各级灾害信息员熟练掌握新版灾情统计软件基本功能,提高灾情上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要健全县、乡灾情会商机制,协调水利、农业、国土资源、财政、气象、统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灾情进行分析、预测、评估,使灾情会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灾情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完善防灾减灾机制。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减灾日,各地要尽早动手,认真谋划,制定好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减灾宣传,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技能。要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此为抓手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预案,组织社区减灾救灾演练,建立社区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要按照国家“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加大减灾宣传力度,今年每个县(市、区)都要确定培育1-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要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设置的避灾场所便于群众就地避灾。要综合利用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公园、广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学校等现有设施,统筹整合民政系统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内部资源,建设城乡避难场所,制定避难场所管理使用办法,发挥避难场所的防灾减灾作用。
七、做好新灾应对工作。我市自去年11月以来,降水异常偏少,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受旱面积已达217234公顷,受灾人口达274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当前旱灾的发展,要认真做好应对各类突发灾害的准备工作。一要及时掌握受灾群众饮水、口粮等生活困难状况。我市已于春节后将第二笔冬春救灾补助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区),各地要认真落实下拨救灾资金和本级预算,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二是对新的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拨应急物资,安排救灾资金,认真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性救助和倒塌损坏民房恢复重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进一步完善灾情报送和灾害评估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快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四是要加大应急物资储备,畅通救灾应急物资供应渠道,完善救灾捐赠机制,满足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