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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沧州市民政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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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14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名    称:

    关于印发《沧州市民政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12-03-23

  • 主题词:

    null

  • 有效性:

关于印发《沧州市民政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

现将《沧州市民政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沧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1年4月20日


沧州市民政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1)4号)要求,特制定我局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力争在上半年推行示范性试点的基础上,于2011年12月底 前全面推开。努力做到“四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从而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一流民政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l、依法依纪,服务发展原则。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规定,紧紧围绕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全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全局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公开的范围

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三、公开的内容

(一)上级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1、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党组研究的涉及群众利益或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3、局直属机关党委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

(二)思想建设情况

1、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

1、局直属机关党委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

2、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执行 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轮岗交流、公推公选、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务员录用和考核、奖惩情况。

2、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领导干部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

2、领导干部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廉政建设情况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子女出国(境)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2、领导干部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

3、领导干部出国(境)、跨省考察情况和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情况。

(八)制度建设情况

1、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局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局党组、机关党委及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提出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开的具体内容由相关责任科室提出,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审核确定。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科室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由局党组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按照规定报审。

4、实施公开。相关责任科室要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5、处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6、归档整理。相关责任科室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二)公开的方式

1、日常式公开。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电子屏幕、民政网站、设置公开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党内外公开。适合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合在机关全体人员中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电子屏幕等方式公开;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以民政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

2、互动式公开。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表达意见、建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此外,还可通过点题式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三)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内容。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要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4月30日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局直属机关党委以及疗养院、福利院党支部为示范性试点,疗养院、福利院党支部5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局党务公开办公室。为下半年全面推开积累经验。

(二)示范性试点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确定公开内容、时限、程序、方式,建立形式多样的党务公开平台,健全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

(三)全面推开阶段(7月1日—11月底)。总结示范性试点的经验,在全局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开。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份)。总结运行情况,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年底前,将全局工作总结和建立的制度报市党务公开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市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实;逐步建立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党务公开办公室要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