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03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沧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名 称: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实施方案》的通
-
文 号:
沧民字〔2021〕1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6
-
主题词:
null
- 有效性:
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实施方案》的通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沧州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
沧州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实施方案
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千万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加强与稳固。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冀民〔2020〕124号)要求,定于2021年2月底前在全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研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摸清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保障、扶持政策等内容,深入调研了解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需要破解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协调持续发展。
二、调研内容
1.党组织建设。重点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内党员人数以及设立党组织情况。
2.老年人现状。重点摸清农村老年人口结构比例、身体状况、经济来源、照料现状等情况。
3.养老服务设施。重点摸清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具体分布、运营管理、服务能力等;对照原有数据台账核实农村互助幸福院现状、底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
4.资金投入。重点摸清县级政府是否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每年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数量、资金来源;单独设立的养老服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等情况。
5.养老服务工作力量。重点摸清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编制和配备情况。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年龄、待遇、学历以及日常培训等情况。
6.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情况。重点摸清涉老社会组织以及低龄老年人、留守妇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情况。
7.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摸清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体状况的农村老年人对居家社区机构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掌握现状,分析原因趋势;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其他需求和期盼;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意愿以及不愿集中供养的主要原因等。
8.关爱服务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巡访主体、巡访手段、巡访方式以及巡访频次等情况。
9.典型案例。挖掘符合本地实际,适合老年人需求,不同层级、不同模式,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做法。
10.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原因及对策建议。三、调研步骤
(一)制定方案(1月4日—1月7日)
县级民政部门制定详细调研方案,明确人员组成、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具体内容。要适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发动县、乡、村三级力量,扎实完成各项调研任务。
(二)开展调研(1月8日—1月31日)
民政部门要通过实地核实、蹲点调研、逐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多层次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进行调研。需要摸底统计的数据,要“拉网式”“抄底式”收集汇总,确保全面详实;问卷调查比例不低于本县老年人口总数的1%,区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确保具有代表性。县级民政部门要重点摸清农村老年人口结构、生活现状,养老服务设施底数,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起草报告(2月5日前)
县级民政部门在全面掌握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高标准起草调研报告,要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重点突出以下问题。
1.如何学习借鉴江西省“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进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2.如何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加强对家庭的服务指导与帮扶,弘扬敬老孝老美德,营造良好家庭养老环境。
3.如何围绕居家社区主阵地,大力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推进互助设施和平台建设,加强互助服务的组织引领。
4.如何增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拓展区域敬老院的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
5.如何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社会组织多样化参与方式路径,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良好格局。
6.如何着眼培育乡村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7.如何坚守服务质量与安全红线,强化农村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切实保证服务质量,提升抗击风险能力。
2021年2月5日前,各县(市、区)调研报告、统计表(表中各类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附件均报送纸质版,并加盖公章,附件1-9还需报送电子版)、典型案例一并报送市局养老服务科。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安排专人负责,抓紧开展工作。
二是确保调研质量。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调研中,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审核等工作。摸底数据要全面详实,养老需求要真实准确,原因分析要深刻透彻,对策措施要切实可行,防止蜻蜓点水、走过场。力量不足的,可协调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协助开展调研。
联系人:尹淑玲 周蓉 联系电话:5200861
附件:1.全市农村老年人基础数据统计表
2.全市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全市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4.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情况统计表
5.全市面向农村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统计表
6.全市面向农村老年人信息平台基本情况统计表
7.全市涉老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8.全市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9.2020年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情况统计表
10.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11.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