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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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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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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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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民政局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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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民字〔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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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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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null
- 有效性:
沧州市民政局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民函〔2020〕86号),《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沧民函〔2020〕11号)以及沧州市民政局《转发《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沧
民字〔2020〕57号)《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沧民函〔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以年度收费数额较大,与企业关联度较高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共抽查10家市属社会组织。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月15日前
三、抽查人员
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合同科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抽查组,联合抽查。
四、抽查内容
(一)会费管理方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的情形;是否存在阻碍退会行为;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是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会费档次是否超过4档,同一档次中是否有不同标准;是否存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是否存在利用“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情形。
(二)法定职责或政府委托事项方面。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权力、依托行政影响力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为协会赞助、捐赠的情形;是否存在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行政许可的情形等。
(三)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方面。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向评选对象直接或变相收取相关费用等。
(四)职业能力评价活动方面。是否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从而强制收费;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是否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以外其他费用等。
(五)经营服务性活动方面。是否存在超出章程宗旨或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并收费;是否存在强制会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收费;是否强制会员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等。
五、有关要求
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抽查,是贯彻国家、省、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请各相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抽查人员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抽查工作。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监督整改,对于限期未完成整改或违规收费问题严重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开曝光。
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通知要求,逐条对照《XXX协会(商会)关于收费相关情况的报告》(模板)内容,真实准确填报本单位收费情况,并于1月15日前,由法人签字盖章反馈社会组织管理科(市民政局505室)。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马博娜
电话:520082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价格科 赵小宇
电话:2103462
附件:1.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名单
2.《XXX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报告》(模板)
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