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对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登记的公告

2016/07/17 1.2w 阅读 370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构建我市中介机构服务超市,现对全市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登记,请相关机构按程序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凡在沧州市范围内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提供中介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均可进行申报登记。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详见附表。

二、申报条件:

1、经依法在沧州市辖区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

2、提供的要件应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16年7月19日—2016年8月15日。

四、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相关报名材料请报送电子邮箱:czssgb@163.com(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以jpg图片格式报送,大小需小于80k)。

五、申报材料:

1、《沧州市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资质(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内部管理制度及获得执业相关的荣誉情况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咨询电话:0317-2175668

联 系 人: 程云飞

附件:1、《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沧州市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