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8/01/22 6.6k 阅读 526 点赞 查看原文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省环境气象中心会商,1月22日起我市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1月22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单双号限行措施一并解除(22日12时至20时不限号),自1月23日起继续实施每天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2018年1月22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