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整治办通知4号)要求,将于近期对全省P2P企业进行整改验收,凡在我市行政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前期未接到现场检查通知的P2P企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26日前,抓紧到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P2P企业将不纳入本次整改验收。
联系电话:2160936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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