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举报案件(第二十四批、第二十五批)情况的公示

2018/06/27 1.8w 阅读 136 点赞

2018年6月24日至6月25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第二十四批、第二十五批)32件,共涉及我市14个县(市、区),分别是:献县2件(刘垒头西北排河河水废水污染问题,化工厂废水、大气污染问题);任丘5件(暖气片厂大气、噪声污染问题,化工厂大气污染问题,京开渠废水污染问题,养猪场大气、噪声污染问题,保温板厂废水、大气污染问题);沧县3件(沙厂大气污染问题,油毛毡厂大气、废水污染问题,冀美林泡沫集团废水、大气、噪声污染问题);新华区2件(智翔印刷公司大气、噪声、废水、土壤污染问题,螺旋钢管厂噪声、大气污染问题);南皮县1件(铅氧化酸洗企业废水、大气污染问题);河间市1件(西柏鸣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大气、废水污染问题);运河区5件(元亨橡胶厂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问题,停车场内滴灌储存矿物油其他污染问题,多家餐饮饭店噪声、大气污染问题,水月小区居民私搭乱建、养鸡生态、大气污染问题,垃圾堆、金街狗市土壤、大气、噪声污染问题);青县4件(豆腐厂废水污染问题,无名再生胶厂大气污染问题,科成电路板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问题,养鸡场大气污染问题);肃宁县1件(广善织布染布废水、噪声污染问题);吴桥县1件(化工厂废水、土壤污染问题);东光县3件(大量包装机械加工作坊大气污染问题,“散乱污”其他污染问题,跃进渠废水污染问题);海兴县1件(润利庆化工有限公司大气、土壤、废水污染问题);泊头市2件(红旗浴池大气污染问题,垃圾山土壤、大气污染问题);渤海新区1件(黄骅港三千吨码头和马冯口码头大气、噪声污染问题);

以上32件信访件已全部移交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查处理,并要求其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为确保问题高质量查处到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复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

2018年6月26日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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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