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举报案件(第二十六批、第二十七批)情况的公示

2018/06/29 3.0k 阅读 252 点赞

2018年6月26日至6月27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第二十六批、第二十七批)24件,共涉及我市13个县(市、区),分别是:献县2件(农药厂废水污染问题,多家螺丝厂噪声、大气污染问题);任丘2件(暖气片厂大气、噪声污染问题,石渣加工厂大气、噪声污染问题);沧县5件(枣业加工厂大气污染问题,采砂厂大气污染问题,钢管厂大气污染问题,气球厂废水、大气污染问题,生活垃圾土壤、大气污染问题);新华区1件(养猪场废水、大气污染问题);南皮县1件(养猪场废水污染问题);涉及南皮县、泊头市1件(多家电镀厂废水、大气污染问题);河间市1件(粉铝灰厂噪声、大气污染问题);运河区4件(石膏板装卸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饭店风机噪声污染问题,养殖场废水、噪声污染问题,农贸市场、烧烤店大气污染问题);青县2件(豆制品加工厂废水污染问题,多家化工厂大气、土壤污染问题);盐山县2件(汽车喷漆厂大气污染问题,养殖场大气污染问题);海兴县1件(无名建材厂大气污染问题);黄骅市1件(无名木炭厂大气污染问题);渤海新区1件(新型建材厂大气污染问题)。

以上24件信访件已全部移交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查处理,并要求其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为确保问题高质量查处到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复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

2018年6月28日

(来源:沧州日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