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的通告

2019/08/25 1.2w 阅读 281 点赞

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2019年8月27日7时起解除机动车两个尾号禁限行措施,如有禁限行措施调整,将另行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来源:沧州日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