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告沧州市区2019年秋季退役士兵书

2019/08/29 1.9w 阅读 407 点赞

一、报到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二、携带证件:1、退伍行政介绍信;2、退伍证;3、身份证;4、本人建设银行卡(必须为退役士兵本人建行卡,他人的无效);6、户口注销证明(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7、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落户手续办理:退役士兵报到时,凭退役士兵户口注销证明开具落户介绍信,退役士兵凭落户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籍处办理落户手续。

四、组织关系接转:家居城镇的转往所在街道办事处,家居农村的转往所在村镇(党员到市委或区委组织部办理,团员到所在区团委办理)。

五、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领取所需证件:退役士兵凭退伍证、身份证、本人建设银行卡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18号)办理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领取手续(发放具体时间,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职业技能培训坚持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凡有意愿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报到时填报《退役士兵基本情况登记表》。希望广大退役士兵踊跃报名参加,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

七、要自觉遵纪守法:退役士兵报到后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因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有关待遇。

八、要保持联络畅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未领取或技能培训未结束之前,退役士兵报到时留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以便随时联系。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317-3133033。

九、请关注“沧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以上公告信息如有变化或其他事项通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在微信公众号刊登,请随时关注信息变化,以免耽误办理。

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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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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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