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机制,筑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根基
(一)强力协调联动。坚持在抓统筹、建机制上下功夫,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沧州市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印发《沧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分管副市长领衔、覆盖全市的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成立沧州市数字经济产业联合会,充分发动全市数据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从而基本形成了“工作专班+首席数据官+联合会”的推进机制,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立足本地实际,先后印发了《沧州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若干措施》《沧州市推进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任务分工》《沧州市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举措任务分工》《沧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文件,初步建立了全市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为公共数据的编目归集、按需共享、有序开放、高效利用提供了制度流程和标准规范。
(三)构建基础底座。加快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建设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安全可靠的沧州市大数据平台,推动与省级平台对接,提升全市公共数据治理水平,为市县两级提供优质可靠的平台支撑,切实增强数据全流程管理与运营支撑能力。同时,加快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鼓励企业先行建设城市、行业、企业三类可信数据空间,以沧州一体化政务数据治理及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与服务平台、北斗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数字健康领域可信数据空间创新等项目为引领,加速构建我市可信数据空间体系。
二、全面发力,不断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一)摸底数,加快推动公共数据编目归集。在巩固2023年全省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治理工作的试点成效基础上,去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印发《2024年沧州市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明确市县两级任务目标、推进举措和责任分工,组织全市50余个市直部门单位集中办公开展攻坚行动,共计编制职责目录42846条、系统目录2488条、数据目录40416条,归集上千亿条数据资源,进一步摸清全市数据资源底数,构建数据编目归集长效机制。
(二)破壁垒,持续强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坚持以学习贯彻《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为契机,聚焦重点应用场景,持续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努力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一是扎实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聚焦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交换需求,整理400余项数据资源,印发数据需求清单。二是全面梳理可共享的数据资源,整合上级回流数据,先后印发5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按照“归集一批、治理一批、共享一批”的原则,加快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共享数据量达60余亿条,数据共享接口年均调用次数1.2亿次。三是推动完善沧州市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印发《沧州市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第一批)》,推动资源环境、社会民生、教育科技等多领域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抓示范,积极培育数据共享应用典型案例。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强化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打造了一批示范性强的数据共享应用场景,助力我市先后在“数据要素×”大赛河北分赛决赛、雄安垂直大模型应用大赛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特别是,“智慧沧州时空大数据平台—智慧交通一张图”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家数据局2025年实景三维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创新应用典型案例,为全省唯一;沧州市智慧升学服务平台融合户籍信息、不动产登记等多部门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比对、智能分校,以“零跑腿、零见面、零纸张”的方式完成升学报名录取的全过程,赢得社会各界好评。平台累计为全市123700名学生提供了升学服务,减少纸质证明材料30万张。“低保核查”方面,整合医保、卫健等10余个部门20余类核心数据,累计归集共享数据3309万条,建立覆盖“人、房、企、财、保”等关键维度的全息化核查网络,实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核查、精准认定,基层负担显著减轻,基层工作人员核查耗时由1个月以上缩短至1周以内,辅助基层高效完成13万人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
三、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一)突出抓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按照全国和省数据资源登记工作要求,依托沧州市大数据中心登记机构,加快推动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2025年2月以来,紧跟国家登记平台试运行进度,积极申报全国首批数据资源登记填报资格,于3月1日全国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当日,完成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投数产公司等市有关部门单位8类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的登记工作,成为全国首批完成登记的公共数据。4月28日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试运行当日,组织线上线下登记培训会,指导市县两级全面开展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对登记数据的逻辑性、规范性做好审核把关,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提高数据资源可用性,为授权运营夯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共计550余条数据在省平台完成登记,登记数量居全省首位。
(二)扎实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先后发布两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以“场景招募”激发市场活力,充分挖掘数据应用价值。根据场景征集和筛选情况,在公积金领域率先探索公共授权运营模式,对部分公积金数据进行了清洗治理和脱敏加工,开发了“沧州公积金企业、个人基本信息查询”数据产品并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架,实现了沧州市公共数据产品首次场内交易。此外,基于信用积分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多家企业,开发“狮城分”产品,赋能信易购物、信易出行等多个领域。目前,2个公共数据产品已交付,1个正在开发中。
四、赋能应用,加快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一)抓好人工智能大模型推广应用。一是加强培训交流。由市数据局联合发改、工信、卫健等多个市直部门先后举办多场关于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政务办公、产业集群、医疗健康等不同领域的专题培训会,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有效普及了人工智能知识,营造了人工智能新技术应用的良好氛围。二是助力政务服务。市数据局联合沧州联通、移动、数产等企业,在沧州市政务云部署DeepSeek-R1(满血版)大模型,并应用于全民健康平台、12345热线、公文写作等多个场景,提高了政务服务质效。三是赋能产业发展。推动鑫海化工大模型于今年3月28日正式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成为省内首个合规落地的化工行业大模型,并逐步在化工行业推广,助力化工产业提质增效,获得河北电视台及河北日报头版报道。此外,推动美枣王、四星玻璃等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企业管理等方面,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一是积极申报国家级数字经济监测分析重点联络点园区级试点,沧州市高新区作为河北省唯一入选园区级单位,逐项研究数字经济监测评估指标,明确相关数据的计算方法、统计周期,并进行填报,落实数字经济监测评估任务。二是加快构筑北斗数字产业集群,推动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北分中心落户沧州,我市获批“国家级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加速“北斗+智慧农业”“北斗+智慧交通”等一批典型示范场景落地,围绕北斗相关数据的采存算管用,强化数据供给,释放数据价值,全方位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及省贯彻落实举措,聚焦重点、强化举措,推动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公共数据流通利用。一是聚焦“供得出”,持续推动公共数据编目归集。按照“有规则、有场景、有清单”原则,建立数据常态化归集机制,进一步深挖全市公共数据底数,按标准优化调整编目内容,定期梳理更新,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二是聚焦“流得动”,加大数据共享开放力度。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开展数据分级治理,聚焦化工等重点领域,突出抓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力争申报一批国家级重点联系示范场景。梳理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编制全市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回流数据,高效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共用。三是聚焦“用得好”,积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加强本行业领域、本地公共数据资源的高质量采集、归集和治理,深入挖掘应用场景需求,形成“谋划一批场景、储备一批场景、推成一批场景”的良性循环,实现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公益性和经营性双落地,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四是聚焦“保安全”,加快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逐步建立全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开展数据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一是持续深化DeepSeek等大模型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强化与技术团队的协作,全面梳理政务场景需求,加速DeepSeek等大模型技术与现有政务系统的融合升级,积极拓展智能审批、智慧仲裁等创新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二是突出抓好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坚持以鑫海化工大模型推广应用为牵引,不断拓展化工领域应用场景,力争将鑫海化工大模型打造成赋能产业发展的行业标杆。同时,聚焦管道装备、绿色化工等特色产业集群以及文旅、医疗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推广大模型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更广泛领域的应用,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与特色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三)进一步加快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6部委公开发布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学习借鉴保定相关经验做法,主动与保定、京津标注企业对接,积极招引数据标注、数据中心等上下游企业,大力发展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托管等新业态,加快形成环京津数据标注产业隆起带。一方面,在存量上下功夫,鼓励引导当地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增设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积极拓展数据流通利用相关业务;另一方面,在增量上下功夫,通过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为数据企业用数、用云、用电等提供便利,吸引一批省内外数商企业在当地落户,支持其在当地做大做强。
沧州市数据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