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文广旅局获悉,河北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我市4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此次公布的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中的文物,均系不可移动文物。
我市的光明戏院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明戏院位于河间市瀛州镇十一街,于1934年由本城戈、王、宋、张、韩氏五户合资兴建,总占地面积1150平方米。光明戏院建筑技术、施工工艺及视听效果达到了我国同期建筑的较高水平,是研究我国近现代公共建筑发展史的例证。抗日战争时期,冀中行署机关的很多重要会议曾在光明戏院召开,使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此次入选的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市工作部旧址、黄骅烈士殉难地、八路军120师抗战指挥部旧址。
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市工作部旧址位于泊头市解放西路,承载着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国防教育等功能。黄骅烈士殉难地位于渤海新区黄骅市羊二庄镇大赵村,为当地政府于2007年在原址按历史原貌修建。
黄骅烈士殉难地见证了抗战时期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和献身精神,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
八路军120师抗战指挥部旧址位于肃宁县万里镇万里村,作为冀中军区的指挥中心,在冀中抗战史上发挥了关键作用。
我市将以本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加强革命史实研究和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夯实保护利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