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和市公积金中心成立20周年为契机,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推动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成功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任丘分中心被评为“全国工人先锋号”,王彦同志被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城区分中心被评为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田奎伟、尹庆明同志被评为全省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年新增建制单位1906个,完成年度目标的229.64%,缴存单位达到9488个;新增缴存人员41653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6.8%,缴存总人数达到51.12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78.0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1.51%,累计归集总额697.67亿元,归集余额276.02亿元。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1.62亿元,提取率66%。为7025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3.9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41.42%,累计贷款总额387.25亿元,贷款余额198.68亿元,个贷率71.98%,贷款逾期率为0。实现增值收益3.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20%。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结息3.66亿元。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思想政治根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中心培训计划,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首次与县(市)委党校合作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分4批次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全覆盖培训。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和领导干部读书班,与建行沧州分行共同举办联学共建培训班。三是夯实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完成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换届工作,全体委员高票当选,实现组织意图和党员意志的高度统一,为加强机关党建夯实了组织基础。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前往市公安局、河间市兴村镇大庄村、冀中烈士陵园等地参观学习。黄骅分中心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城区、任丘、黄骅分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集中整治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全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全面排查整治、强化督导检查。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强作风、优环境、抓落实。五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年完成4批次、6人次非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调动、职级晋升工作。强化职工学习培训,全年组织各类集体培训活动13次,覆盖业务知识、职业素养、经验交流等方面内容,并举办全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举办“我与公积金”青年干部演讲活动,充分展示青年风采、激发青年力量。市公积金中心篮球队在2024年沧州市职工篮球比赛中获得冠军。六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在任丘分中心召开全系统文明创建现场观摩会,推广任丘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12S”精细化管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驻村帮扶、社区包联、文明交通、爱卫运动、无偿献血、“共读一本书”等活动,开放机关一楼党建城市书吧,助力沧州“创城”“创卫”。泊头分中心被评为沧州市“青年文明号”。
二、优化业务政策,发挥惠民利企作用
一是成功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抓住住建部开展第三批试点工作的机遇,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争取住建部、省住建厅支持,积极对接跑办、深入调研学习。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于11月28日得到住建部批复,成为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一批试点城市。这是市公积金中心20年来的第一个国家级试点,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惠及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开辟了新途径,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肯定性批示。12月24日,我市召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住建厅分管领导和处室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席会议,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二是优化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深入落实4月30日、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惠民利企政策“应出尽出”。先后制定落实公积金“四提、两降、一转、一取消”系列政策:提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提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提贷款审批发放速度、提取公积金交首付;降贷款首付比例、降贷款利率;开通“商转公”贷款;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7月22日起开展“商转公”业务,截至年底放款1405笔、5.4亿元,为职工节省利息支出8500万元。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切实为购房家庭支付首付款减轻压力。三是完善业务制度体系。制定、修订《归集提取实施细则》《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楼盘管理办法》《个人住房贷款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上级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业务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四是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制定《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次,检查企业432家,结果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出台《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制度》,充分借鉴“枫桥经验”,在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前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化解劳资双方争议纠纷的作用,全年通过行政调解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案件16起。6月27日,市公积金中心在全省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提升服务质效,打造“金”字服务品牌
一是深入开展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和中心成立20周年活动。深入贯彻“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理念,着力打造“对党忠诚、对事业热诚、对群众真诚”的沧州公积金服务品牌。制定《2024年服务品牌打造年实施方案》和《市公积金中心成立20周年活动方案》,开展集中对外宣传、百佳缴存企业宣传、“服务之星”选树、青年干部演讲、征文摄影书画征集等活动。10月召开老干部座谈会、12月召开中心成立20周年工作座谈会,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对沧州公积金20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二是提升窗口服务质效。着力加快贷款审批发放速度,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部门协作、深化数据共享,将贷款审批发放全流程平均时长稳定压缩至7天以内。12345政务服务热线按时签收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问题解决率始终保持在100%。市公积金中心便民服务经验做法得到市直工委推广,被沧州电视台专题报道,被《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刊登。黄骅分中心拍摄的“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宣传短视频在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双争”有我365百姓故事汇栏目中展播。三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全年全系统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04次,走访企业1038家、乡镇村175处,举办宣讲会118场,发放宣传材料近45万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
四、推进数字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手段
一是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对接人行征信系统,实现前台联网查询贷款职工征信报告。对接省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接口,实现全市范围内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网上办”。开发与银行对接接口,实现与11家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商贷信息共享。二是推动跨部门协同服务。与省住建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对接,实现退休提取、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3项业务跨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与省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平台对接,实现各县(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抵押业务协同办理。三是提高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数字化发展制度建设,制定征信、数据管理6项制度。大力开展数据集中治理工作,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不断提升业务网办率,可网办事项达到38项,单位缴存网办率达到90%,提取业务网办率达到54%。全面启用银行电子回单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财务档案电子化,有效提升财务工作效率。
五、强化风险防范,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一是扎实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基础设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报告要求,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全部整改完毕、落实到位。在全系统开展巡察、审计“回头看”工作,对问题整改成效和后续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不贰过”、不反弹。二是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顺利通过省住建厅复评。选取部分管理部(分中心)开展内部体检评估试点工作,为后续在全系统推开内部体检评估夯实基础。三是用好风险防控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和稽核子系统,抓好疑点数据筛查和处理,年底电子稽查疑点率为4.1%,较年初下降0.9个百分点。四是防范资金存储风险。在资金存储工作中将“存款资金安全第一原则”摆在首位,截至年底,国有银行存储资金占比较年初提高9.4个百分点,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12月27日,市公积金中心报送的《多措并举筑牢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防线》经验材料被住建部《建设工作简报》刊发。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和动力,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改革、抓好各项工作,开创沧州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