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1.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委员30名,2025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沧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沧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沧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缴存补贴的通知》等。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委员24名,2025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华北油田(冀东油田、东方物探)住房公积金2024年收支情况及增值收益分配预案》《华北油田(冀东油田、东方物探)住房公积金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华北油田(冀东油田、东方物探)住房公积金2025年财务预算》《华北油田(冀东油田、东方物探)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工作汇报及2025年工作安排》《贷款风险准备金高于贷款余额1%的金额调整至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使用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任丘市原油田老旧小区改造》等事项,并对有关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讨论研究。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隶属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7个分中心,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93人,其中,在编117人,非在编176人。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共有三个分中心组成,其中:华北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华北油田公司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单位,从业人员38人,其中,在编38人。
冀东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冀东油田公司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三级单位,从业人员9人,其中,在编9人。
东方物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属机构社会保险中心的下设机构,从业人员9人,其中,在编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新开户单位1353家,净增单位902家;新开户职工8.22万人,净增职工3.6276万人;实缴单位10367家,实缴职工59.2665万人,缴存额110.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53%、6.52%、6.49%。2025年末,缴存总额1193.14亿元,同比增长10.19%;缴存余额397.34亿元,同比增长10.52%。
其中1,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实缴单位10217家,新开户单位1353家,净增单位904家;实缴职工52.8088万人,新开户职工8.1399万人,净增职工3.9614万人;当年缴存额84.22亿元,同比增长7.88%。
截至2025年底,沧州市缴存总额781.88亿元,缴存余额306.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07%、10.9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
其中2,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2025年实缴单位150家,新开户单位0家,净增单位-2家;实缴职工6.4577万人,新开户职工804人,净增职工-0.3338万人;当年缴存额26.1亿元,同比增长2.23%。
截至2025年底,华北油田缴存总额411.26亿元,缴存余额91.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8%、9.0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
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20.39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2.5亿元,同比增长2.3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72%,比上年减少2.6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795.8亿元,比上年增加10.02%。
其中1,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当年提取额53.95亿元,同比增长4.5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4.06%,比上年同期减少2.07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底,沧州市提取总额475.6亿元,同比增长12.8%。
其中2,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2025年当年提取额18.55亿元,同比增长-3.4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1.06%,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底,华北油田提取总额320.21亿元,同比增长6.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110万元。
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825万笔、32.8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4.82%、-5.16%。其中,沧州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99万笔、32.2172亿元;华北油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26万笔、0.66亿元。
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9.45亿元。其中,沧州市回收33.03亿元,华北油田回收6.42亿元。
2025年末,沧州市(含华北油田)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57万笔、489.37亿元,贷款余额216.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8%、7.2%,-2.9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4.45%,比上年减少7.55个百分点。
其中1,市公积金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35万笔、419.47亿元,贷款余额197.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8%、8.32%,-0.4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61%,比上年同期减少7.38个百分点。
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其中2,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万笔、69.9亿元,贷款余额18.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57%、0.96%,-23.7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20.28%,比上年同期减少8.73个百分点。
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94笔、48171.3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72375.7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0846.1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
2025年末,沧州市(含华北油田)住房公积金存款181.45亿元。其中,活期1.7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71.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8.24亿元。
其中1,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10.12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03.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6.6亿元。
其中2,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1.33亿元。其中,活期1.6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8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6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业务收入101498.73万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77997.96万元、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23500.77万元】,同比增长-3.3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8009.4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3229.8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259.4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业务支出58919.43万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45535.92万元、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13383.51万元】,同比增长8.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6925.4万元,支付归集手续费0.08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1885.24万元,其他108.7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沧州市(含华北油田)增值收益42579.31万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32462.05万元、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10117.26万元】,同比增长-16.31%。
(四)增值收益分配
其中1,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429.2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032.83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429.2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674.39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868.4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135.7万元。
其中2,华油(冀东)公积金中心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582.9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64.32万元。
2025年,上交管理费用4875.06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565.1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581.9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269.7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含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722.42万元,同比减少5.55%。其中,人员经费5080.37万元,公用经费1533.3万元,专项经费1108.75万元。
其中1,市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524.26万元,同比增长0.75%。其中,人员经费3598.7万元、公用经费1222.15万元、专项经费703.41万元。
其中2,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198.16万元,同比增长-18.39%。其中,人员经费1481.67万元、公用经费311.15万元,专项经费405.3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沧州市(含华北油田)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28.69万元,不良率0.0059%,其中市公积金中心0.0065%;华油公积金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450.32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1.49%,非企业单位占40.4%,灵活就业人员占8.1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4.61%,非企业单位占10.16%,灵活就业人员占55.2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26%,租赁住房占6.0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5.4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83.9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96%,比上年末增加0.6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房占74.9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5.0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占30.27%,双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占69.7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1.4%,30岁-40岁(含)占46.52%,40岁-50岁(含)占18.75%,50岁以上占3.3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4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56%。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贷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5.57%,比上年减少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相关试点城市披露):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43131人,实缴34506人,缴存金额2.1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厅试点年度评估。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64316人,42613.35万元;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1124人,13159.62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四)沧州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
1.缴存基数调整情况: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范围2200元-24323.25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范围:220元-5837.58元。
2.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自2025年5月8日起,沧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5年5月8日及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市公积金中心:
一是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全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通过顶层设计、靶向施策、服务提升、部门联动,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顺利通过住建部试点评估。深入开展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以“住房公积金直付+自筹资金”的组合付款模式,切实减轻购房家庭支付首付款压力。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次数限制,恢复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业务,新增4家“商转公”业务直转合作银行,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打造“金”字服务品牌。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服务标准,起草制定《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打造“公积金宣传+城市遇书房+工会驿站”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进一步压减贷款审批发放时限,全流程平均办理时长缩短至4个工作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按时签收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问题解决率始终保持在100%。在全省地市级公积金中心中率先开设抖音官方账号和直播间,累计直播21场、近21万名网友互动观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定期在“沧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积金政策,解读热点,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公积金贷款“两级四岗”审核工作制度,稳步提高贷款审核通过率,开展征信警示教育活动,发布风险预警15次,通报案例30余篇,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保障资金安全。
2.华油(冀东、物探)公积金中心:
一是“带押过户”全面落地见效。“带押过户”业务于年初顺利上线并在全区域推广,全年办理148笔,为职工节省交易成本约3945万元,有效破解房屋交易“筹资难、流程繁”痛点。二是租房提取政策优化升级。将年提取额度由2万元提高至2.4万元,支持按月或按年自主选择提取频次,并实现“申请即到账”,真正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便民服务持续拓展。成功推出“商转公”和“变更抵押人”两项新业务,分别办理8笔和55笔,精准回应职工在利率优惠和家庭产权变更中的急难愁盼,进一步增强公积金制度的惠民属性。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市公积金中心:
坚持数智赋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强化数据资源共享,拓展多元服务场景,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一是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工作。4月份,市公积金中心积极申报河北省住房公积金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制定市公积金中心《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积金数字人民币应用系统的应用场景和开发内容,积极调度推进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11月份,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功能正式上线。二是提升公积金数据质量。编制《业务数据整改技术方案》,运用技术手段解决疑难数据问题。数据指标合格率达到88.64%,数据质量合格率达到98.61%,顺利通过省检查评估。在市直部门中率先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资产化,提升公积金数据资源的社会经济效益。三是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化。对接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公积金死亡提取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完成个人身后“一件事”以及员工录用“一件事”相关工作,推动更多公积金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强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数据共享应用,增加工行、农行、建行、交行等13家银行商贷线上提取功能。目前,全程网办事项达到42项,缴存网办率达到90%,提取网办率达到75%。
2.华油(冀东)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系统完成“死亡人变更抵押人”“首次批量提取优化”等四项重点功能上线;支撑“带押过户”相关功能开发及电子档案系统优化,全年处理运维问题500余人次;网络安全实现常态化管控,全年修复高中危漏洞10处,终端及服务器漏扫覆盖率达100%,保障业务系统全年可用性稳定在高水平。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及职工获得荣誉:国家级2个、省级3个、市级3个。国家级:市公积金中心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信贷管理科获得“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省级:任丘市分中心获得“河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任丘市分中心获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优秀奖”荣誉;任丘分中心2025年荣获“河北省青年五四奖章”;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张中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4年度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个人”荣誉。市级:市公积金中心获得市直工委“青年理论学习先进单位”荣誉;渤海新区分中心党支部、孟村管理部党支部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进行行政处罚2次,金额60000元;执行骗提资金4笔,共计29.1万元。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