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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020307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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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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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张海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企业河长制落实沧州市河湖环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市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全面开展河湖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推动民间河长在内的社会志愿力量广泛参与河湖环境综合整治,发挥了良好作用,创造了全社会共同爱水、护水、管水、治水的良好氛围。
自沧州市民间河湖长行动中心成立以来,沧州民间志愿巡河护河力量为保护沧州河湖做出了突出贡献,按照计划,我市将逐步完善民间河长工作,包括选任企业河长、记者河长、学生河长等。其中,企业河长将是我市志愿者巡河联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9年以来,市河湖长办在民间河湖长行动中心的配合下已相继联系了一些沧州市较著名企业,通过公益捐建河湖长制宣传牌(栏)等,不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同时,将河湖长制进企业做为2019年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实行河湖长制工作向一些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宣讲,加强企业爱护环境、保护河湖的责任意识,鼓励有意愿的企业负责人加入到河湖长制志愿者中来,担任企业河长,担负起企业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中的责任,推动重点龙头企业向生产清洁型、资源节约型的根本转变,减少向河湖水体排放污染物,从根本上解决河湖的环境污染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深化河长制工作,按照提案提出的标准选取一批符合要求的企业,鼓励他们加入到民间志愿者队伍中来,成为我市的企业河长,正向引导,发挥作用,为逐步改善我市河湖水环境贡献企业力量。
最后,非常感谢张海健委员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得到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