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19/0017263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9-11-07
-
名称:
全力啃下“硬骨头” ——河北沧州动真碰硬力促拆违
- 主题词:
- 文号:
全力啃下“硬骨头” ——河北沧州动真碰硬力促拆违
河北省沧州市将违建拆除作为今年河湖“清四乱”的重点,坚持党政主导、高位推动,强化督查督办,追责问责,着力推动河湖“四乱”突出问题解决。截至8月1日,沧州市共清理整治涉河违建1730处。
沧州市在去年开展的河湖“清四乱”行动中,共清理河道垃圾108万立方米,整治河道黑臭水体6处,处置非法取土事件21起,河湖面貌进一步改善,河湖防洪排沥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但从河湖清理整体推进情况看,清理整治成效明显的主要是河道垃圾、非法排污口等,涉农养殖场、企业厂房、民房、种植看护房等“乱建”问题成因复杂,牵涉利益多,整治难度大,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对此,沧州市委、市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夯实主体责任,全力啃下“硬骨头”。
今年年初以来,沧州市委书记、市长“双总河湖长”先后5次巡河调研,发挥“头雁”效应,现场督导河道拆违,强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河长责任,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不仅要定期听取汇报,而且要实地查、实地督、实地解决问题。“双总河湖长”共同签发的《沧州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11月底前全面完成涉河“乱建”问题的清理整治;年底前,全市主要河湖实现“河道畅通、岸坡整洁、堤防安全、监管到位、长效覆盖”的清理整治目标。
沧州市每月通报重点河道县级河长巡查、拆违等履职情况。开展河湖全覆盖检查,建立了任务、销号、作战三本台账,实行任务落实、销号管理、挂图作战的工作机制。采取宣传车巡街播放、电视台滚动字幕、电视节目集中报道、张贴拆除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拆违相关政策法规。动员市县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开展沿河捡拾垃圾、清理河道漂浮物、清除渔网等“义务护河”活动,强化正向引导,增强群众护河意识。各县(市、区)通过乡村干部包户的方式,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争取群众配合拆违。
针对涉河违建的不同类型,沧州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依法依规推动拆违工作。对长期空置的违建,率先拆除。对于涉工企业违建,成立联合执法组,采取综合执法手段,全面助力拆违工作。对于拒不配合的工厂违建,成立了由对应县级河长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组成的强拆工作小组,依法进行强拆。对涉农养殖违建,以扶持和保护为出发点,采取另选新址、放宽贷款政策等措施,确保稳定,逐步推进。对于涉农住宅违建,积极采取安置措施,保障涉及人员基本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