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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02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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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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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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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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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我市21个县(市、区)完成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
- 主题词:
- 文号:
我市21个县(市、区)完成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12月20日至31日,全市21个县(市、区)全部按要求完成了对所辖乡镇的河湖长制考核工作。
各地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检查了各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对河湖“清四乱”及省市督察督办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从考核结果看,各县(市、区)年度工作基本完成,达到考核要求,为我市河湖长制全面落实见效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