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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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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0018658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沧州市水务局

  • 发文日期:

    2023-06-01

  • 名称:

    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姚红星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地热开发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热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对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我省现行政策,取用地热水新(补)办、延续、变更取水许可手续,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审批权限。市、县主要负责取用地热水管理,以及地热水抽取和回灌情况的监管。同时,取用地热水需缴纳矿产资源税,不缴纳水资源税。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沧州水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今后,我们将会继续认真听取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