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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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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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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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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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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郭彤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呵护碧水,河岸、河道垃圾管理不容忽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力,按照部门职责,持续推进河岸、河道垃圾管理问题,共同维护好碧水环境。今年,根据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市水务局进一步推进涉河垃圾清理工作
一是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总河湖长令,明确坚持省负总责、市县落实、水利牵头、部门协同,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河道垃圾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清。二是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作用,完善“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村级河长+巡河员”工作机制,严格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持续做好日常保洁并突出重点地段保洁整治。利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人防加技防,持续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严格涉河活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河道管护能力。三是坚持日常宣传和活动宣传相结合,积极开展河湖保护宣教,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河湖保护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河湖保护相关知识,让秀美河湖理念深入人心。四是在“沧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开设“公众监督”模块,对发现的河道垃圾问题随手拍、随手传、及时清,让市民群众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群策群力共同优化辖区河岸、河道环境。五是对于境内黑龙港河、南排河等重点河道,我局将积极与省水利厅、市人大沟通对接,积极推动河道保护立法工作,建立起河道、河岸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让河道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二、市住建局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指导各县(市)主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积存生活垃圾、垃圾桶破损及垃圾收运不及时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销号管理。二是完善收运体系设施设备,合理增设村庄垃圾收集点,新建或改建乡镇垃圾转运站,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保,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位置情况,优化收集转运设施布局,制定增加设备或扩建设施计划,尽快建成并实现设施设备稳定运营,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指导各县(市)主管部门联合县(市)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以及环卫公司,充分根据自身职责,全力做好宣传。充分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市城管局大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河道清理行动
将中心城区非水域区域岸上道路纳入清扫保洁范围,按照“河岸道路无垃圾”的清理要求,以后将加大对河道两侧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力度。下一步,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河道清理行动,确保出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清理影响河岸道路环境卫生的垃圾,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环境卫生的保护意识,共同打造干净、优美的社会环境。
四、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是以五清三建一改为主攻目标,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改变农民不良卫生习惯,实现村庄由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由突出整治向常态化开展转变,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同步持续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黑水”治理水平。建立农村厕所设备维修、粪污清掏、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和随机暗访,及时发现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确保全市改厕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三是全面建立健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紧紧抓住重要传统节日(中秋、元旦、春节等)农民群众清扫房屋院落的习俗,常态化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同时结合乡村治理工作,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积分+村庄清洁”模式,村民通过践行村庄清洁行动攒取积分,利用积分在积分超市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大大提高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的热情。
五、市生态环境局助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保障河流水质正常
牵头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村庄内垃圾收集设施布局合理,垃圾桶不满冒、四周无垃圾散落,生活垃圾实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作为达到整治要求的必要条件,助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减少抛洒入河。定期开展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问题,组织开展溯源调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督导整改,消除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次得到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