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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激活沧州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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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0175229

  • 主题分类:

    统计

  •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2017-01-24

  • 名称:

    城镇化是激活沧州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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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激活沧州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道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使城镇化工作成为现阶段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抓手。沧州市委、市政府将城镇化作为沧州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战略,将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作为实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沧州”的重大任务。城镇化建设能否成为推动沧州经济持续增长、扩大内需、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和主动力。我们利用多年的历史数据加以分析,以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一、沧州城镇化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后,沧州城镇化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城乡壁垒逐步松动,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沧州城镇化获得迅速发展。  

(一)城镇化率明显提高  

1980年,沧州按非农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只有8.34%,1990年达到11.38%,2000年达到16.5%。2005年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为35.4%,2015年提高到48.56%,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趋势明显。2015年,沧州744.3万常住人口中有361.43万人属于城镇人口。(如图1)  

(二)城镇集中度大幅提高  

2015年底,沧州共有建制县14个,其中建制镇170个,比1980年的304个减少134个,城镇集中度大幅提高。分阶段看,1979-2015年,中国建制镇发展有两个高峰:第一个高峰是1984-1986年的“撤社建乡”、修改建制镇标准时期;第二个高峰是1992-1994年的乡镇“撤、扩、并”时期,建制乡镇数量有所下降。  

(三)沧州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期阶段  

城镇化发展过程的三个阶段:在城镇化水平低于30%时,城镇化水平较低且发展较为缓慢,为初始阶段;城镇化水平在30%—70%之间时,城镇化进程加速,为中期阶段;当城镇化水平超过70%时,城镇化水平较高且发展速度趋缓,为后期阶段。沧州目前城镇化率为48.56%,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城镇化水平较高。  

二、沧州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从沧州城镇化发展进程看,城镇化水平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而不断提升,而人口和资源向城镇集聚又反过来促进投资、消费以及就业等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与经济增长关系密切。  

(一)城镇化与GDP增长的关系  

城镇化监测从2004年开始,按照统计上城乡划分的要求,划定城镇范围,统计常住人口。2005年以来沧州GDP与城镇化进程均保持了持续发展,截至2015年,10年间GDP累计增长1.97倍,年均增长11.5%;城镇化率10年间累计增长37.2%,年均增长3.2%。由此可以看出,沧州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GDP相应增长3.6个百分点。城镇化是经济增长重要因素之一,但要注意的是,GDP的增长不仅涉及城镇化因素,还有其他因素的推动,这只能表明城镇化确实对经济增长具有很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经济增长也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如图2)   

(二)城镇化与投资增长的关系  

城镇化与投资的关系十分紧密。一方面,城镇化的推进必然在产业扩张、城镇建设、住房等方面产生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固定资产投入推动城镇化进程,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不仅为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提供了物质准备,而且为城镇化进程提供了载体,还为城镇化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选取2005-2015年沧州城镇化率和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分析,截至2015年,10年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长7.8倍,年均增长24.2%;城镇化率10年间累计增长37.2%,年均增长3.2%。由此可以看出,沧州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相应增长7.6个百分点;反过来看,沧州固定资产投资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相应增长0.13个百分点。可见,沧州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种需求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作用十分显著。  

(三)城镇化与消费增长的关系  

城镇化的推进,直接带来了人口的集聚,从而引致与人有关的各种消费需求,因此,城镇化与消费呈现一种紧密的正相关关系。具体讲,城镇化通过三个方面促进消费增长:一是通过城乡一体化释放农村潜在消费需求;二是通过农村富余劳动人口的转移创造消费需求;三是城镇化可以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改善消费环境。2015年,沧州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6615.11元,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为7715.73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是农村居民的2.15倍。可见,农村人口向城镇转变,可以带来极大的消费增加。选取2005-2015年沧州城镇化率和社会商品零售额进行分析,截至2015年,10年间社会商品零售额累计增长3.4倍,年均增长16%;城镇化率10年间累计增长37.2%,年均增长3.2%。由此可以看出,沧州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社会商品零售额相应增长5个百分点;反过来看,沧州社会商品零售额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相应增长0.20个百分点。可见,沧州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实际消费水平的相关性很高。  

(四)城镇化与就业的关系  

城镇化与工业化总是相生相随,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加大,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被吸纳进第二、三产业,从而提升城镇化水平。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建设的推进,需要集聚更多的人口,同时,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与人的生活直接相关的服务业蓬勃发展起来,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些因素共同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截至2015年,沧州全社会从业人员达435.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98.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2.7%;第二产业190.4万人,占43.7%;第三产业146.5万人,占33.6%。从近10年的数据分析看,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呈稳步下降趋势,而第二、三产从业人员比重呈上升趋势,且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变化趋势与城镇化率完全一致。(如图3)   

选取2005-2015年沧州城镇化率与二三产业从业人数作为数据进行分析,十年间沧州城镇化率提升了13.16个百分点,而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增加了106.1万人,粗略计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增加8.1万人。但随着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数的增加速度放缓,2010-2015年,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增加7.8万人。依此估算,未来5年中,沧州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将增加7.5万人左右。  

三、沧州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城镇化率处于中游偏低水平  

“十二五”时期,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虽然有所提升,但总体水平低于全国与全省。从2015年比较看,沧州城镇化率48.56%,居全省第七位,分别低于全国、全省7.54、2.77个百分点;与省内城镇化程度高的城市相比,低于石家庄(59.81%)11.25个百分点,低于唐山(58.31%)9.75个百分点,低于廊坊(55%)6.44个百分点。(如表1)

(二)县域之间城镇化水平差别较大  

剔除5个区,2015年从14县(市、区)的情况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5个县市,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9个县市,最高的任丘市城镇化率57.8%,最低的沧县25.22%,二者之间相差32.58个百分点。任丘市、黄骅市、泊头市、青县和东光县的城镇化率较高,分别为57.8%、57.05%、50.82%、49.88%和48.84%,分别高出全市平均水平9.2、8.5、2.3、1.3和0.3个百分点;孟村、肃宁县、吴桥县、南皮县、盐山县、海兴县、献县和河间市的城镇化率分别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6、4.1、5.0、7.1、8.1、8.8、9.6和10.8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化水平低于30%的只有沧县,低出全市平均水平23.3个百分点。(如表2)

(三)城市主城区规模扩大缓慢  

2015年,市辖区人口58.6万人,仅占全部常住人口的7.9%,比2005年的7%提高不足1个百分点;2015年,市辖区总面积199.8万平方公里,与2005年比较仅增加8万平方公里;市辖区建成面积71万平方公里(预计数据),占总面积的35.5%,城市规模偏小,中心城市聚集能力偏弱。(如表3)  

(四)沧州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  

城镇化发展应与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发达国家城镇化加速时期,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合理比值在1.4—2.5之间。2015年,沧州工业化率为44.4%,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为1.09,尽管此数据与2005年比较提高了0.42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省0.12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数据比较差距更大。(如图4)  

四、推进沧州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6年,沧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市县乡村“四位一体”,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人口聚集,构建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城镇体系,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按照此目标要求,未来五年城镇化率需提高11.44个百分点,年均需提高2.29个百分点。沧州总体规划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将达到840万人,依此为基础,年均需新增城镇人口28.5万人左右,任务非常艰巨,只有多措并举,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才能完成目标任务。  

(一)借力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  

适度超前、着眼长远,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善城乡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连片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科学依据。乡镇、村社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把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做到既切合当前发展实际,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要求,提高中心城市、小城镇和村镇规划建设水平。同时,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章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借力政策红利,加强城镇化制度保障  

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一是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进入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对象;二是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制度,在住房、就业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有针对性地在本地城镇培养相关行业对口人才,减少本地城镇人才的缺失。三是在城镇土地管理上,要做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同步进行。  

(三)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  

要坚持错位发展、集约发展的原则,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要抓住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主动融入京津冀经济圈,积极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坚持工业立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快工业化,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当前,全市城镇化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一是借力协同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非首都功能转移,成为“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发展的最大发力点、突破点。二是中央、省诸多利好政策出台,全省加快推进撤乡建镇和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步伐及全市区划调整后的红利释放等因素,都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应牢牢把握这一机遇。  

(四)借力中心城市凝聚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按照交通快捷、通讯快速、环境良好、服务方便和布局合理的要求,要建成特色鲜明、带动功能强、开放水平高、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发挥产业、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形成区域经济的增长极、集聚中心和辐射中心,带动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提高。服务业是中心城市吸纳人口的主战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务、金融、职教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发展现代商贸、旅游、文化娱乐业和居民服务业,全方位增强城市的人口吸纳集聚能力,加快城镇化步伐。  

(五)借力基础性建设,加大重点小城镇建设力度  

小城镇的发展可以若干个地理位置、产业相同或互补的小城镇作为一个片区,从中选取出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镇作为重点城镇重点发展。集片区之力加大重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尤其是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增强重点城镇人口集聚能力。通过各种政策的公共设施建设,有重点地的引导产业和人口向重点建设的城镇聚集,完善城镇功能,扩大城镇规模。要着力加强县城区域及重点建制镇的建设,对县城区域和重点建制镇进行重点开发,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创造特色,形成核心区域,带动周边经济社会发展。  

(六)借力产业发展,增强城镇化人口集聚  

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工业化、产业化、信息化为内在动力,积极探索城镇化内涵式发展。一是通过工业化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为城镇化奠定人口和产业基础。二是着力推进城镇产业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为城镇长期、稳定、有序、健康发展注入内在活力。三是通过信息化、高新技术运用和对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同时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引进实力强大的经济综合体,强力推动城镇人口的集聚力度。为提高城镇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扩大城镇的就业量,政府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鼓励发展民营经济上,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以利于大量中小企业的创办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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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