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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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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17929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沧州市水务局

  • 发文日期:

    2025-09-29

  • 名称:

    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 主题词:
  • 文号:

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水事纠纷裁决;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的裁决。

服务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行政区域交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

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

状。

第五十七条: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六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五十一条: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受理机构

沧州市水务局

五、决定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受理范围和条件

受理范围:争议范围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影响较大;上级交办。

八、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行政裁决申请书   纸质或电子    必要   

2.证据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九、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317-2177972

办理地点:沧州市水务局

十、运行流程

见沧州市水务局行政裁决流程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