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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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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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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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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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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行政处罚办事指南
- 主题词:
- 文号:
行政处罚办事指南
一、承办机构
沧州市水务局
二、实施对象
群众举报、巡查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的侵害国家涉水利益的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等
三、受案范围
水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市水利局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四、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5工作日内
处罚期限:被执行人超过六个月,提交法院起诉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水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六、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措施。
七、运行流程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水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