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民政局四措并举扎实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专项行动,推动健全关爱保护新机制。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工作,按照“精准排查、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精准关爱”的要求,围绕解决当前儿童监护、照料、户籍、就学等问题,开展摸底排查,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和权利。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住房安全情况、履行监护情况进行下乡走访排查,协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确保儿童的正常生活、正常接受教育、儿童患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掌握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实际情况,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所存在的风险能够评估到位。
三是狠抓“六保”任务,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六保”工作大局,结合“六保”工作任务分解,及时足额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等各类生活补贴。在疫情期间为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做好儿童福利领域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购置米面油、学习用品等生活必需品走访慰问部分存在特殊困难的儿童家庭,确保儿童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今年以来共为5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44万余元。
四是结合“创城”工作,共建文明和谐美丽城市。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创四建”等活动,制定了《青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创城”专项行动方案》。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情况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并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安排接送返乡;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继续查找的同时,按政策要求予以妥善照顾,为他们提供关爱型服务和保护性措施。